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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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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一、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有明确规定吗?
  
  二审劳动官司受理开庭时间并没有明确规定,只是规定了审理结束的时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对判决的上诉案件,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人民法院审理对裁定的上诉案件,应当在第二审立案之日起三十日内作出终审裁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仲裁要走哪些流程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需要范本的看这边:《劳动仲裁申请书范本》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注意: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另外,有两类劳动争议是一裁终局的,一是小额诉讼案件;二是标准明确的案件。具体有:
  
  1、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
  
  2、追索工伤医疗费的案件;
  
  3、追索经济补偿的案件;
  
  4、追索赔偿金的案件;
  
  5、国家对相关标准有明确规定的案件,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
  
  单位若是不按照约定发放工资,或者是职员离职单位并不发放补偿金等情形,劳动者是可以向仲裁机构提出仲裁请求,该请求在被受理之后,一般会在限定的期限内审理结束。若是在宣判后当事人对裁决不服,那么可以在限定期限内提出再审的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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