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老年人如何针对再婚立遗嘱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老年人如何针对再婚立遗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其中一半可以进行立遗嘱,另一半当事人没有权利支配;婚前的个人财产,个人也是可以进行立遗嘱的。二、再婚后立自书遗嘱再婚之后订立遗嘱的程序、遗嘱生效的条件完全适用民法典对遗嘱的一般规定。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遗嘱人设立遗嘱时,无须征得遗嘱继承人的同意,也不需要得到其他法定继承人的赞同。只要有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遗嘱即发生法律效力。由于遗嘱可以改变法定继承人的范围、顺序和遗产分配办法,遗嘱生效时,立遗嘱人已经死亡,容易伪造、篡改而且无从查证,所以《民法典》规定了立遗嘱的有效条件。主要有:(1)立遗嘱人立遗嘱时须有行为能力。《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遗嘱无效。”即使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如果立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行为能力,则不影响他当时所立遗嘱的效力。(2)遗嘱必须表示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因受胁迫、欺骗所立遗嘱无效。《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规定:“他人伪造的遗嘱无效,篡改的遗嘱,篡改的内容无效。”有的被继承人本来没有立遗嘱,而继承人无中生有假造遗嘱,也有的被继承人立有遗嘱,继承人认为于己不利,又另造一份于己有利的遗嘱,以假乱真。这些都属无效遗嘱。(3)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规定:“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遗嘱为准。”其中有公证遗嘱的,则以公证遗嘱为有效遗嘱。不管是婚前还是婚后,个人只可以支配属于自己的财产,他人的财产自己无权进行支配。老人会写字的情况下,可以自书遗嘱,不会写字的情况下,可以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公证遗嘱或者是口头遗嘱等,根据自己情况可以选择。
  
  
  


·一方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
      按照《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定,夫妻中一方起诉离婚的,如果被告不出庭则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而要是原告不出庭则会按照撤诉处理。不过,现实中,当事人一方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下文中我们为你详细解答这个问题。 一、如果起诉离婚能撤诉吗 起诉离婚后可以撤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


·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内容写什么?
      法律规定协议离婚的内容写什么? 1﹑登记离婚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的表示; 2﹑子女与何方共同生活,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对子女养育应承担的费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财产的分割(归各方的数量和价值并附清单); 4﹑共同债权﹑债务的享有和清偿责任; 5﹑住房问题的...


·结婚是男女之间合法的婚姻关系确立的法定程序
      结婚是男女之间合法的婚姻关系确立的法定程序。要是男女之间的婚姻关系具有婚姻效力,就必须要进行结婚登记。提及到结婚登记,在我国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中作出了详细规定。在进行结婚登记之前必须提前准备好相应的结婚材料,方便进行结婚登记的进行,我国关于结婚的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了我国结婚登记中...


·离婚有两个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有两个小孩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法院会按照一人抚养一个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第三,判决抚养的时候法院会...


·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什么材料?
      现如今的中国社会,各大城市离婚率居高不下,而离婚率居高不下带来的问题多种多样,其中最严重的一个问题就是关于离婚夫妇的孩子的归属权和抚养权的问题,夫妻双方离婚对孩子的伤害是最大的,而且还留下孩子的抚养问题,那么如果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那么另一方申请强制执行抚养费需要什么材料呢?申请...


·老婆要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
      夫妻感情不和可以结束婚姻关系,可以协议离婚,协议未果可以上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但是由于很多情况下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不同意,想挽救婚姻。很多人不知道老婆要离婚我不想离怎么办?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 一、女方离婚男方不想离怎么办? 女方第一次起诉离...


·婚内财产请求分割的情形包括什么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
      婚内财产请求分割的情形包括什么在婚姻存续期间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与物权法上的分割共同共有财产是一致的。物权法第九十九条规定“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中规定分割财产的情形就是属于物权法上的重大理由。婚姻法司法解释规定了一方可以主张分割共有财产的两种情...


·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 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并不是所有的夫妻都会同意离婚,因此才会出现了向法院起诉离婚的情况。毕竟法律中规定,要是协议离婚的话,首先要求夫妻自愿离婚,之后对相关事项协商达成一致。那现实中如果离婚一方不同意怎么办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在我国解除婚姻关系只有两种途径...


·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无效婚姻的离婚诉讼请求,不像大多数正常婚姻的诉讼请求一样,在正常婚姻的情况下,法院还会进行一下调解,并且如果原告方撤诉的话,法院也会准许的。无效婚姻可不是这样的,无效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院通常会宣告婚姻无效。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宣告婚姻无效管辖规定是什么? 一、宣告婚姻...


·抚养权纠纷如何解决,子女抚养权归谁
      离婚的时候,免不了因子女的抚养权问日产生分歧。因此而造成的纠纷往往难以解决,那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纠纷如何解决呢?在双方都想获得子女抚养权的情况下,抚养权又该如何确定?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抚养权纠纷如何解决 1、委托人在离婚时一定要加强离婚与离婚协议的风险防范,在离婚...


·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男方拒付抚养费怎么办(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