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介责任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介责任有哪些?
  
  一、二手房买卖纠纷中介责任有哪些?
  
  1、未履行提醒、告知义务
  
  由于现金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多为格式文本,只有价款金额、付款时间及方式、违约责任等主要内容,此外还有不少细节需要房屋买卖双方协商确定,这时中介就有义务进行提醒和告知。
  
  部分中介机构或经纪人经验不足,对相关事项未尽提示义务,导致双方未进行充分协商,或未将双方口头达成的一致性意见载入合同,交易未能完成,买卖双方就可以追究其责任。
  
  2、审查不到位
  
  中介机构在一定程度上负有审查房屋真实权利人的义务,包括核实登记权人与出卖人是否是同一人,以及询问清楚权人的婚姻状况,要求共有权人作出同意出售承诺等。
  
  但是,有些中介机构未尽到对房屋权属的审查义务,导致买卖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出现障碍或者无法履行的,买卖双方可追究其责任。
  
  3、隐瞒房屋弊端
  
  带看是房屋中介的一项重要义务,但在联系不上出卖人,或者承租人不看房等特殊情况下,中介常会带领购买人查看其他类似房屋作为替代,这时买卖双方可能就会对房屋的装修、使用状况、周边环境等问题产生争议,影响合同顺利履行。
  
  此外,部分中介机构为了促成交易,隐瞒待售房屋的不利条件,如二手房房屋饮用水质不合格、水电仅为临时的等,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买卖双方就可以追究其责任。
  
  4、未提示特殊二手房的交易风险
  
  除普通商品房外,法律对于经济适用房、央产房、军产房、小产权房、农村房屋等特殊性质房屋的交易有着规定。部分中介公司审查不严,或明知不可为而为之,给买卖双方带来损失,买卖双方可追究其责任。
  
  5、怂恿签订阴阳合同
  
  部分中介机构为了以较低的税金吸引买卖双方,制造出总价较低的网签合同,便怂恿买卖双方签订阴阳合同,这就给国家税收造成了巨大损失,一旦被问责,买卖双方可追究中介责任。
  
  6、虚构社保
  
  在交易的时候,少数中介机构为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开具虚假社保证明,这不但违反了法律规定,也使得买卖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可能被法院确认为无效,因此买卖双方同样可追究中介责任。
  
  二、二手房中介收费标准是什么?
  
  1、评估收费
  
  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土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实行政府定价,其收费标准按照标的总额采取差额定率分档累进制。土地宗地价格评估收费标准与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标准相同。基准地价评估收费另立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请参见“房地产中介制度”一章。此外,每宗房地产价格评估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收取。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评估机构按一般宗地评估费标准的50%计算评估费。企业转制、资产重组过程中,涉及房地产评估的,按房地产价格评估标准的50%计收评估费。
  
  2、代理收费
  
  房屋租赁代理费,无论成交的租赁期限长短,均按半至一月成交租金额标准,由双方协商议定一次性计收。
  
  房屋买卖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
  
  500万元以下 2.5%
  
  501~2000万元 2%
  
  2001~5000万元 1.5%
  
  5001~100000万元 1%
  
  1001万元以上 0.5%
  
  实行独家代理最高收费标准不得超过成交价格总额的2.8%。
  
  3、咨询费
  
  (1)书面咨询费
  
  普通咨询报告,每份收费300>1000元;技术难度大、情况复杂、耗用人员和时间较多的咨询报告,可适当提高收费标准,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咨询标的额的0.5%。
  
  (2)口头咨询费
  
  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对委托人的口头咨询,按照咨询服务所需时间结合咨询人员专业技术等级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对于二手房交易的过程中,中介的责任认定应当基于实际的情况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不清楚的,可以按照合同法中明确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办理,涉及到中介在签订合同中存在违法的行为,可以起诉到法院进行追责处理。
  
  


·什么房屋赠与?房屋赠与合同法是怎么规定
      什么房屋赠与?房屋赠与合同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房屋赠与的定义 房屋赠与,指一方(赠与人)自愿把自己所有的房屋无偿赠与他人(受赠人),他人愿意接受的民事法律行为。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 二、合同法关于赠与合同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


·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
      在当事人办理公司注册时,要有一定的办公场所,有时需要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当事人要对租赁的事项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什么?今天,为您提供房屋租赁合同范本,请您阅读。 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标准
      国家房屋拆迁补偿的最新标准 一、房屋价值补偿标准 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


·父母离婚房子给孩子的规定是什么?
      很多时候夫妻双方离婚时候会因为财产分割而产生很大的矛盾,特别是对于房产的分割有很大的分歧,有时候双方为了减少纠纷就会将房子直接过户到孩子的名下,这样双方的心里就比较平衡,那父母离婚房子给孩子的规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夫妻双方离婚房产过户给孩子该怎么做 1、房屋赠与人与...


·一、已经过户的赠与房产能收回吗?
      一、已经过户的赠与房产能收回吗? 看情况。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第一款将赠与人的任意撤销权限制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在赠与的房子过户之前,您作为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按照合同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在有特定情形时行使法定撒销权。在其拒绝的时候,可以主张其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现在有关房产的限购政策已经出来了
      现在有关房产的限购政策已经出来了,很多拥有多套房产的人家都在急着把多余的房子卖出去,那么卖房子的流程是怎样的您也应该了解一下,而且卖房需要哪些手续都要搞清楚才行,省的到时候出错。根据我国各地的《房屋产权登记制度规章》的要求,各地的手续流程稍有不同,但是大致需要以下的手续:第一步,...


·商品房买卖违约的违约金怎么算
      商品房买卖违约的违约金怎么算 一、商品房违约金如何计算:依据合同约定 按照法律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在合同中就违约金问题作出规定。实践中,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时,绝大多数出卖人和买受人都会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当事人一方逾期付款或者预期交付使用房屋时,应当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


·买房子所欠的债,离婚后谁还债
      买房子所欠的债,离婚后谁还债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给城市的侄女吗?
      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给城市的侄女吗? 一、农村的房子可以继承给城市的侄女吗? 农村的房子只要有遗嘱就可以继承给侄女;没有遗嘱的法定继承人里没有侄女的; 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


·借名买房如何防范风险
      借名买房如何防范风险1、如果确实需要采取“借名”方式购买住房的话,那么在借名购房前,实际产权人应当对名义产权人进行全面了解,不只限于诚信情况、为人处事等方面的内容,还有相关的身份证件以及债务关系等,这些都需要了解清楚,以免承担不必要的损失。2、实际产权人要和名义产权人签好借名买房...


·预售商品房没有预售许可证合法吗
      预售商品房没有预售许可证合法吗虽然法律中允许开发商在商品房尚未修建好之前就进行销售,但此时为减少购房者承担的风险,避免出现开发商跑路的情形,一般会要求开发商取得预售许可证。那实践中要是预售商品房没有预售许可证合法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1、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