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什么情况下数罪并罚适用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什么情况下数罪并罚适用1.必须一人犯有数罪。这是数罪并罚的前提条件,如果一个人的行为不构成数罪,就谈不上对数罪实行合并处罚。2.一个人所犯的数罪,必须是指在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发现被判刑的犯罪分子还有未经处理的漏罪,或者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过程中,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新罪。只有这三种情况下的数罪,才能实行数罪并罚。3.数罪并罚不是对犯罪分子数个罪简单地加重处罚,而是先对犯罪分子所犯的各罪分别定罪处罚,然后再根据数罪并罚原则,决定该犯罪分子应执行的刑罚。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出于一个故意或者过失,实施一个行为,具备一个犯罪构成的,就成立单纯的一罪。例如某甲与某乙有仇,某甲有意要杀死某乙,于是持刀将某乙杀死。这样某甲就构成了一个故意杀人罪。行为人出于数个故意或者过失,实施数个行为,具备数个犯罪构成的,就构成实际的数罪。例如,某丙在某丁家盗窃了很多财物,之后为了毁灭罪证,放火烧毁了某厂的厂房,这样某丙出于盗窃和放火两个不同的主观故意,实施了盗窃和放火两个不同的行为,具备了盗窃罪和放火罪的犯罪构成,因而构成盗窃罪和放火罪两个罪名,这就是实际的数罪。二、再犯新罪数罪并罚注意哪些事项?在再犯新罪进行并罚的时候,还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缓刑期间再犯新罪的并罚。我国刑法第77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2)假释期间再犯新罪的并罚。我国刑法第86条第1款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本法第71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综上所述,数罪并罚的适用是一人犯有数罪的情况,判刑之前有数罪的,会分别量刑并判决;所以在判决之后应当积极表现,每个人都有减刑的机会,对于再犯新罪的肯定还是会对新罪进行判决处罚。
  
  
  


·非法集资犯罪刑法罪都分为哪几种?
      非法集资犯罪是所有金融类犯罪中后果相对来说比较严重的一种犯罪,因为它侵害的不是一个人或者两个人的利益,往往受害者可以达到几百甚至是几千人,所以,国家为了维护社会秩序,捍卫广大人民的利益,对此类犯罪的打击力度非常大,已经查处,就不姑息!那么我们通常所说的非法集资犯罪刑法罪都分为哪几...


·刑事拘留和入狱的区别
      刑事拘留和入狱的区别在我国,经常会出新违法犯罪的事,为了惩罚犯罪分子,往往会处以刑事拘留或者更严重的会入狱,那么刑事拘留和入狱的区别是什么的,如何将他们区分开呢?想要了解这些,请看我们下面准备的治疗。 一、刑事拘留和入狱的区别 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1、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


·死刑执行的变更条件包括什么
      死刑执行的变更条件包括什么 一、死刑执行的变更条件包括什么 (一)停止执行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211条、最高人民法院《解释》第341、342条规定,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


·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情形有哪些?
      在打官司的时候,许多律师为了保护自己的当事人,帮助他们减轻罪行而恶意伪造、毁灭证据的这种行为是违反法律的。刑法对于帮助毁灭、伪造证据罪的认定方法有明确的规定。帮助当事人伪造证据的,情况严重的话可以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下文对辩护人毁灭证据罪的犯罪情形有哪些这个问题做出了详细的回答...


·刑事申诉书是怎么写的
      犯罪嫌疑人认为法院对自己的量刑过重或者自己不应该被判处刑罚时,是可以提起申诉的,这个时候就涉及到刑事申诉书的撰写问题,那么您知道刑事申诉书是怎么写的吗?我们为您介绍了一篇范本,供您参考。刑事申诉书范本申诉人:????????? 。委托代理人:申诉人因被告人????????? 强奸...


·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是什么?
      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是什么?成立和构成犯罪的区别包括概念不同、犯罪量刑不同以及造成的危害存在差异等,具体区别如下:犯罪成立与构成犯罪区别是两者的法律概念和说法是不一样的,犯罪成立与犯罪既遂根本就没有任何的区别,因为只要是犯罪既遂的话就说明具备了犯罪成立的构成要件,犯罪成立的要件主...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的立案标准是怎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财产的差额部分予以追缴。司法机关在查处...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什么
      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什么 一、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罚是什么 1、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寻衅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纠集他人三次寻衅滋事(每次都构成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可...


·信用卡诈骗罪公诉词的格式和写法是什么?
      随着信用卡使用的愈发普遍,信用卡诈骗案件也频频发生。信用卡诈骗案属于刑事案件,由检察院作为公诉人,提请公诉。检察院会写一份信用卡诈骗公诉词,阐述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并表达对嫌疑人量刑上面的主张。那么信用卡诈骗罪公诉词的格式和写法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学习下吧。 一、信用卡诈骗罪...


·诈骗罪的要件是什么 触犯诈骗罪会判几年
      对于刑事犯罪,在涉及到要件的问题上面,其实都是指的刑事犯罪的构成要件。在这点上每个犯罪都有这方面的规定,但在具体的内容上面却存在不一样的。那这个诈骗罪的要件是什么呢?如果确实认定行为人构成诈骗罪的话,这样的情况下又该如何作出处理。下面就让本站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诈骗罪的要...


·阻碍执行职务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
      阻碍执行职务罪有其自己的一个裁量标准,但它与妨害公务罪又有一定的区别,很多人容易将两词弄混淆,因此会在自己遇上同样的事情时,无法明显区分出属于二者中的哪一种,这里我们就来给您解说一下阻碍执行职务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 一、阻碍执行职务罪和妨害公务罪有什么样的区别 阻...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