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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一、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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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一、应该怎么去公证处公证继承?
  
  一)申请遗嘱公证
  
  1、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
  
  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遗嘱人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件和材料:
  
  (1)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身份证件;
  
  (2)遗嘱涉及的不动产、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产权凭证的财产的产权证明;
  
  (3)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受理
  
  1、属于本公证处管辖。
  
  遗嘱公证由遗嘱人住所地或者遗嘱行为发生地公证处管辖。
  
  2、符合申办要求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对于不符合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在三日内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三)审查
  
  1、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人数、身份、资格和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和相应的权利;
  
  (3)需公证的行为、事实或文书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
  
  (4)需公证的文书内容是否完善,文字是否准确,签名、印鉴是否齐全;
  
  (5)当事人提供的证明材料是否真实、充分。
  
  2、着重审查遗嘱人的身份及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或者受欺骗等情况。
  
  四)出具公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公证处应当出具公证书:
  
  1、遗嘱人身份属实,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人意思表示真实;
  
  3、遗嘱人证明或者保证所处分的财产是其个人财产;
  
  4、遗嘱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内容完备,文字表述准确,签名、制作日期齐全;
  
  5、办证程序符合规定。
  
  二、遗嘱一定要公证吗?
  
  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公证只是加强了遗嘱的效力,只要遗嘱是被继承人真实的意思表示,如果不是自书遗嘱,符合了要式条件就发生效力。遗嘱不需要公证也能发生法律效力
  
  三、遗嘱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1、自书遗嘱: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意见》)40条规定,公民在遗书中涉及死后个人财产处分的内容,确为死者真实意思的表示,有本人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又无相反证据的,可按自书遗嘱对待。
  
  2、代书遗嘱: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3、录音遗嘱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遗嘱: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5、公证遗嘱: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立遗嘱的方法包括公证遗嘱,除了以这种方法立遗嘱的,其他的类似于自书遗嘱,代书遗嘱,甚至是口头遗嘱都不是必须要有公证书的。自己决定要对遗嘱进行公证的,详细的操作流程到公证机构一问就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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