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扣车是否合法?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扣车是否合法?无人员伤的交通事故扣车是合法,根据我国《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47条规定:交通管理部门在从现场调查处理交通安全事故之时的日期开始10天之内制定作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交通安全事故肇事逃逸的在抓获肇事者和肇事者的交通安全事故肇事的车辆后10天内制定作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议定书。对于需要进行鉴定检查的车辆,在鉴定检查得定结论后的5天内制定作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鉴定检查得出结论后的5天内,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给予通知当事人来领取扣留在交通安全管理部门的肇事车辆以及行驶证和扣留的物品。对于那些肇事逃逸没有抓获的无主肇事车辆或者交通管理部门下达通知后30天后没有前来领取的肇事车辆,经过公告后3个月还没有进来处理的,交通管理部门会对扣留的肇事车依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最长10天,交通安全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5天可以领取车辆,故一般半个月后可以前往领取车辆。二、重大交通安全事故案件的特殊情况是什么?交通安全事故管理部门因需要收集证据的需求,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与交通安全事故有关的物品和车辆,并且会开具1式2份的扣留物品的清单。1份交给肇事车辆及物品的所有人,另一份作为附卷,并且扣留的车辆及物品保管妥善。在我们国家如果发生交通事故没有导致人员伤亡的话,那么也是可以存在着扣车这种行为的,因为扣车不仅仅它是需要在人员伤亡的情况之下才能进行。毕竟其他方面的一些财产损失,他也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所以扣车是一种职务行为,在一段时间当中的话是可以进行提取车辆的,一般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来之后的5天内。
  
  
  


·车祸鉴定误工最多半年吗
      车祸鉴定误工最多半年吗?1、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时间,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2、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3、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


·公司无法交纳税务罚金是否可以补交
      公司无法交纳税务罚金是否可以补交因税务机关的责任,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要求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补缴税款,但是不得加收滞纳金。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税务机关在三年内可以追征税款、滞纳金;有特殊情况的,追征期可...


·人寿车损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人寿车损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新车上路前,车主通常会购买一些商业保险,其中车损险是其中一个最基本的险种。那么人寿车损险赔偿范围是怎么规定的?车损险赔偿金额又如何确定?对于这些基本的车险方面的知识,我们通过下文带您简单了解下。 一、车损险赔偿范围包括哪些? 1、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


·临近过年了,对于交通规则的遵守,大家更应该要注意。开车时的一
      临近过年了,对于交通规则的遵守,您更应该要注意。开车时的一个电话,一个不小心就可能导致一场交通事故的发生。那么在交通事故发生时双方达成的交通事故调解协议书有效吗?协调不成功后又该怎么处理? 一、交通事故调解协议的性质与效力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


·二手房在交易中有很多税费
      二手房在交易中有很多税费,其中主要就是契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以房地局网签过户价为计税基数:契税计税区间为1%到3%,个人所得税计税区间为0到1%,增值税计税区间0~5%。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一、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营养期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一、交通事故中九级伤残营养期的营养费如何计算?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 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 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


·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破坏交通设施罪判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我国刑法,破坏交通设备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严重后果”,在《铁路法》上是指因行为人故意毁损、移动铁路行车信号装...


·一、 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
      一、 江苏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费用谁承担?由事故责任方或者诉讼败诉方承担,具体法律依据如下:1、根据《诉讼费用缴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负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根据这一规定,交通事故伤...


·机动车保险条款具体内容是什么?
      机动车保险条款具体内容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2017最新版本)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机动车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依法得到赔偿,促进道路交通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老人误工费会赔偿吗?
      一、道路交通事故赔偿中老人误工费会赔偿吗?只要交通事故影响到了老人的正常收入,就可以计算误工费。误工费一般是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赔偿。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


·一、无牌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一、无牌车出现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无证按无证处理,不是事故责任的划分依据。 依据是《交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无证不必然导致事故。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