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破产是公司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房地产企业在遭遇破产清算时,购房的业主的利益可能会受到损害。但是很多人对于这方面的问题一知半解,为了解开您的疑惑,在本文中主要介绍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这个问题。开发商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的关系?开发商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的关系主要体现在购房业主是否能够依照购房合同取得房产所有权,以及若不能取得房屋所有权时的权利救济。开发商破产清算时购房业主能否取得所有权以及怎样取得?一、房屋已建成时,房屋所有权形成,破产企业没有履行不能的情况,则破产企业对购房业主是有履行约定的义务的,即此时购房业主有可能取得房屋所有权:1、按揭贷款买房。开发商得到全部价款后,房屋所有权转移给购房人,此后开发商的破产对购房业主并无影响,只需要以房屋为担保,继续向银行清偿债务即可。2、向卖方分期付款买房。通常开发商直至购房人付清价款才会转移所有权,在转移所有权之前,根据破产申请受理时购房人是否已经足额支付价款可以分为两种情况:(1)购房人已经付清全部价款。此时破产管理人不能解除合同,购房业主可以主张破产管理人转移房屋所有权并向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申请变更登记。(2)购房人尚未付清全部价款。此时若房屋尚未交付,破产管理人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若已交付则根据最高法《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已交付的不动产不属于债务人财产,若此后购房人未能如约付款,破产管理人才能够解除合同或者要求购房人承担其他违约责任。二、房屋未建成时,因卖方破产导致无资金建房,破产管理人决定不再继续建房,则开发商会无法履行购房合同,此时分两种情况:1、房屋未作预告登记。如果购房人在企业破产之前没有与开发商在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进行预告登记,则只能对开发商享有普通债权,在开发商破产清算时作为普通债权人申报债权,等待破产清算,参与以货币的形式进行的破产分配。2、房屋已经预告登记。因预告登记只是为保护将来的物权得以实现,房屋未建成且不再建则物权将无法实现,预告登记也毫无意义。不能取得所有权时的权利救济?事实上,在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购房人可以据此向不动产登记管理机构申请预告登记,可以以此对抗破产管理人对房屋的处分权,主张继续履行合同。若未进行预告登记,购房人只能以普通债权人的身份申报债权并参与以货币形式进行的破产分配,其利益很难得到维护。但总体而言,期房买卖中开发商破产将会使购房业主陷入十分不利的境地。我们在上文为您解答了破产清算和购房业主有关系吗这个问题。综上所述,我国法律对于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以及债权人的权利救济有明确的规定,购房业主遇到开发商破产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主张权利。以上就是对于开发商破产清算与购房业主的关系的解答。如果您在生活中遇到了一些法律问题,也可以向我们网站的律师咨询,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为您答疑解惑。
  
  
  


·申请终止清算后会有哪些
      申请终止清算后会有哪些结果?开办公司是很辛苦的一件事,在日常生活中,并不是所有企业都能长久经营并且蒸蒸日上的。无论是市场的原因还是企业领导者自身经营不善或者纯粹就是运气不好,有不少人会面临企业终止清算的问题,这是一个残酷的现实。下面我们一起了解下终止清算的具体内容和申请终止清算后...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规定的?
      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怎么规定的? 一、企业破产清算员工补偿标准 根据劳动法,公司破产,应按规定给予员工解除合同补偿金,标准为:工作满一年的给一个月补偿金(月平均工资),如果做了十年,应该给十个月补偿金 。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公司破产客户欠的货款怎么清算?如何申请法院执行清算债务?
      公司破产客户欠的货款怎么清算?如何申请法院执行清算债务?一、公司破产客户欠的货款怎么清算 1、建议尽快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两年的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 2、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3、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


·破产清算为什么按这种顺序进行?
      破产清算为什么按这种顺序进行? 一、破产清算为什么按这种顺序进行 破产清算顺序是参照破产法,所以在进行破产清算时需严格按破产法规定顺序进行操作。 二、破产清算顺序 1、开始程序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


·破产清算与停产清算有什么区别
      公司清算,是指公司除因合并、分立或破产的原因解散外,公司被其他一切原因解散而适用的清算程序。破产清算是指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时适用的清算程序。正常清算和破产清算虽然都是终结现存公司的法律关系,消灭法人资格的行为,但它们两者有以下的区别:(1)发生清算的原因不同。适公司清算用公司清算...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流程是怎样的
      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流程是怎样的我国关于外资企业清算规定,如同对外资企业征收所得税一样,我国对于外商投资企业清算流程也有这明确的规定。投资企业的清算不仅有期限限制还需要成立财产清算小组,对财产进行分配,并发布通告,下面我们叙述下相关流程。 一、清算的期限 企业清算开始之日为企业...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
      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 一、企业破产清算财产顺序是什么? 1、清算组分配破产财产前,首先应拨付清算费用,包括: (1)破产财产管理、变卖、分配所需的费用; (2)破产案件诉讼费; (3)为债权人的共同利益而在破产程序中支付的其他费用。 2、财产在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


·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主体是谁
      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主体是谁当一个企业经营不善时,往往难逃破产的厄运,正所谓“树倒胡算散”,因为企业破产,故而很多人选择离开,但是同时又会出现一个问题,破产需要清算,也需要诉讼,那么企业破产清算诉讼主体是谁,这是一个继续弄清的问题,因为它关系到很多人的切身利益。 关于破产企业清算组诉...


·申请破产保护程序
      申请破产保护程序 一、申请破产保护程序 1、破产的申请: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2、破产的受理: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


·开发商申请破产后小买家怎么办?
      开发商申请破产后小买家怎么办?近几年,开发商破产,交不出房屋的事件并不少见。有的开发商甚至拿着业主们的钱直接跑路了。这种情况十分令人恼火。那么,针对“开发商申请破产后小买家怎么办”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详细的解决方案,以便帮助遭遇此事的业主们积极维权。一、开发商申请破产后小买家...


·破产清算股东债权如何解决?
      破产清算股东债权如何解决? 一、破产清算股东债权如何解决 公司经营所需资金又显然超过注册资本提供的资金,在对外融资不能实现的情形下,股东就通过向公司提供贷款的方式来满足资金需求。甚至股东明知公司经营所需资金较大,本来股东应提供更多的股权投资,但股东故意规避股权投资,而是向公司...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