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
  
  一、什么是驰名商标的认定
  
  我国《商标法》中第13条规定,如果他人把属于商标权利人的商标作为自己的商标,那么权利人可以向工商局提出保护商标的请求,并提出书面申请,禁止侵权人再使用本人商标,同时要提交相关的侵权材料。
  
  1.向商标管理部门提出保护驰名商标请求后,对于属于《商标法》中第13条的规定,商标管理部门应予受理;如果不属于规定的情形,应根据《商标法及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做出及时地处理。
  
  2.依据《商标法》中第13条的规定,商标管理部门应当在当事人提出请求当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受理,将案件的全部材料向省级工商局报送,省级工商局最后报送给国家商标局这样一个程序。
  
  3.依据《商标法》中第13条和《商标法实施条例》中第45条的有关规定,如果被国家商标局认定为驰名商标,那么要对案件作出相应的处理。
  
  4.如果当事人向工商局提出商标保护的申请,并且该商标申请曾经被我国有关的主管部门认作驰名商标、并予以保护的案件,如果此次案件和曾被保护的商标申请案件相同,并且侵权人对该商标驰名认同,或虽然有异议,但提供不了证据材料的,那么,工商局就会对案件作出处理和裁定的决定。但是,如果此次申请和曾被认作驰名商标的保护范围不同的话,或是侵权人对该商标驰名存在异议,并且能提供证据材料,那么依照上面的程序申请,国家商标局或评委会会对该商标进行重新的认定。
  
  二、驰名商标的认定条件有哪些
  
  企业如果申请驰名商标,那么该商标应该是经过少工商局认定的在省内比较著名的商标。也就是说商标一定要信誉好,有较高的知名度。
  
  根据《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规定,能达到标准的条件有:
  
  1.要看在我国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销售量多少和销售区域的大小。
  
  2.在国外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销售情况和销售区域的大小。
  
  3.使用该商标的商品的告诉发布情况。
  
  4.最早使用该商标的时间,以及连续使用该商标的时间。
  
  5.在国内外该商标的注册情况
  
  6.还要看近3年来使用该商标的商品在年产量、利润、市场占有率和销售额等的经济指标,还在该商标在我国同行中的排名情况。
  
  7.还有该商标驰名的其他相关证据。
  
  三、驰名商标的认定程序
  
  企业在进行驰名商标的认定时,需要提交相应的申报材料:商标认定驰名商标的申请报告,提供其商标权益被侵权的证据,填写真实的驰名认定申请表和相应的材料。主要有:
  
  1.申请人的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
  
  2.申请人如果委托代理机构进行代理,要提供给代理机构有申请人签字或盖章的委托书,或是二者之间签的委托协议或合同。
  
  3.近3年来使用l了该商标的商品、服务的经济指标。
  
  4.国内外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或服务的销售、经营、区域情况。
  
  5.国内外该商标的注册情况的证明。
  
  6.近几年来该商标的广告发布情况说明。
  
  7.该商标第一次被使用的时间,以及被连续使用的期限。
  
  8.能证明该商标驰名的其他有关材料。
  
  


·抢注商标算不算侵权
      要分情况,如果是恶意抢注,那么就存在一定的侵权行为,如果是正常抢注,就不算侵权。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一)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二)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


·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法定情形有几种
      著作权强制许可的法定情形有几种目前,我国现行的著作权立法都没有规定强制许可制度,但是我国已经加入《伯尔尼公约》和《世界版权公约》,所以公约中有关强制许可的规定也可适用。强制许可的情形主要有:1、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


·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专利权是专利申请人独自享用的,他人或单位不能随意侵犯,而且专利具有财产权利,可以给专利申请人带来财产权益,那么专利权是可以变更的,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专利权变更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专利权转让...


·自己的名字被别人抢注商标怎么办?
      自己的名字被别人抢注商标怎么办?当自己的名字被别人抢注商标之后可以根据不同的阶段做出不同的应对措施,就比如:1、当被抢注商标进入初步审定公告,提出异议。法律依据:《商标法》第三十条 对初步审定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任何人均可以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


·宣告注册商标可以无效的理由有哪些
      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理由有哪些1、绝对理由已经注册的商标,如果不具备可视性、显著性和合法性的,可以被宣告无效。另外,“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也属于商标无效的理由。2、相对理由构成商标权相对无效的原因是商标权同在先取得的权利或其他合法权益相冲突。主要包括:因与他人在...


·专利起诉赔偿应该注意什么?
      专利起诉赔偿应该注意什么? 一、专利起诉赔偿应该注意什么? 专利起诉赔偿应该注意以下方面的问题: (一)原告主体资格确定 《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保护期限为多长时间
      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保护期限为多长时间 一、我国商标法规定商标的保护期限为多长 商标权的期限也称注册商标的有效期,它是指商标所有人在一定的时间内对注册的商标享有专用权。 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注册商标有效期的计算应自商标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所谓核准注册之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职务发明创造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职务发明创造是什么?(一)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二)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三)退职,退休或者调动工作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条件...


·专利权的保护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
      专利权的保护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算起的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发明专利权的决定,发给发明专利证书,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发明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步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授予实用新型...


·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的是哪些
      著作权不保护的客体的是哪些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不受本法保护。(著作权法第四条)比如违背法律、宣传反科学、反 人类、危害公共安全、破坏社会善良风俗的反动、淫秽的言论等作品。2.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对象(著作权法第五条)。主要包括:(1)法律、法规,国...


·商标侵权怎么报案处理?
      商标侵权怎么报案处理?可以直接到公安机关报警,或者向法院起诉侵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一十三条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