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钢结构工程协议书怎么写 钢结构工程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钢结构工程协议书怎么写
  
  钢结构工程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加工制作日期:从收到发包人拨付的工程全额预付款次日起至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工程安装日期:从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令且工程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_ 日历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执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工程质量满足上述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质量要求。
  
  第五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
  
  二、工程量增加:
  
  1、工程施工期间若发生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追加工程量,在施工前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发生原因、追加金额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追加的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材料预付款;
  
  2、 材料进场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竣工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至工程总造价(含工程量增加)的95%
  
  4、留5%作工程质保金,保修期(工程竣工之日起壹年)满十四日内付清。
  
  
  第六条 发包人工作
  
  (1)发包人办理三通一平,使施工场地完全具备施工条件;将施工所用水、电从施工场地外接至施工现场半径30米内,并承担承包人施工发生的全部水电费;
  
  (2)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3)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其他申请批准手续;
  
  (4)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向承包人拨付足额工程款。
  
  第七条 承包人工作
  
  (1)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2)向发包人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工期顺延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按实顺延。
  
  1、发包人未能协调准备好开工条件;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通知后3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后,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返工或采取加固措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发包人;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承包人;
  
  4、若发生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协商解决;
  
  5、若双方就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起诉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 年__ _ 月__ 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发包人办公室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盖章有效。
  
  发 包 人:(签字、盖章): 承 包 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以上就是我们对钢结构工程协议书的整理与回答。钢结构工程协议书需要规定工程名称、工程承包范围、 合同工期、质量标准、 违约责任等必要的条款和规定。对于双方来说这些条款都是必须进行规定也是必须要遵守的。


·劳动合同中工资包括
      劳动合同中工资包括 工资是用人单位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规定》,工资包括: 1、计时工资;计时工资是指按计时工资标准(包括地区生活费补贴)和工作时间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包括: (1)对已做工作...


·实行计件工资是否有加班费
      我国规定的工时制度其实是比较多的,其中常见的就是八小时工时制,但除此之外还有计件工时制等等。不管是怎样的工时制,只要符合了加班的情形,那此时单位就应当支付加班费。那实行计件工资有加班费么?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实行计件工资是否有加班费计件工资制只是工资报酬计算的一种方式...


·一、提前三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什么情况下?
      一、提前三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什么情况下? 提前三日解除劳动合同适用于在试用期内的员工,如果是转正后的正式员工,需要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无需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 二、相关法律依据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条件、程序,...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是什么?
      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是什么意思? 一个工程项目在建设完成之后,工程质量是否达标关系着该建筑在之后的使用过程中是否经久耐用,工程质量不达标会造成经济损失甚至人身伤亡。所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工作就显得十分重要,而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应通过计量认证才具备检测资质,那么,工程质...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劳动人员在和用人单位确定好劳动关系之后,劳动人员就要对用人单位履行相应的劳动义务,而用人单位就要对劳动人员进行劳动权利的保护。然而,劳动关系从确立到变更或者解除的这一段期限内,就是劳动关系的存续期。那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一、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包括晚上吗? 劳动关...


·因疫情不能上班扣工资吗?
      因疫情不能上班扣工资吗?疫情期间不能上班也不能扣工资的;2月3日至2月9日,这段时间,属于延迟复工期,延迟复工从法律定义来说,并不属于春节法定假期,而属于停工期。按照我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12条,以及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国家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2023年是什么?
      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相关工作而人员因工作受伤的时候,国家会对其给予一定的补偿。对于工伤,有其专门的鉴定标准,并根据这一鉴定标准划分工伤的伤残级别,不同的伤残级别可以获得不同的赔偿。那么国家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 一、国家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是什么...


·农民工欠薪能由工程所在地管辖吗?
      农民工欠薪能由工程所在地管辖吗? 一、农民工欠薪能由工程所在地管辖吗? 可以去工程所在地或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管辖法院应该是区或者县人民法院。 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两个以上...


·夫妻分居之后,男方可能处于生活工作的需要,而对外借钱欠债,那
      夫妻分居之后,男方可能处于生活工作的需要,而对外借钱欠债,那此时作为妻子是否有必要帮忙还债呢?关于分居后丈夫的债务妻子要还吗的问题,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分居后丈夫的债务妻子要还吗 丈夫对外的个人债务,应当有其个人偿还。如果债务人可以证明该债务用于家庭生活,那...


·工作合同到期补偿标准是什么?
      工作合同到期补偿标准是什么?员工入职后,会和单位签订一份劳动合同,里面会写清劳动合同的期限,目前很多单位都是一年一签。如果合同到期后,员工想继续工作的,而单位并不与其续签,则单位要支付一笔经济补偿金,双方劳动关系就此解除。那么,工作合同到期补偿标准是什么?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


·终止劳动关系直接仲裁可以吗
      在工作中,用人单位需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证明双方劳动关系的最直接证据。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了侵犯,并且与用人单位无法协商解决。这时候,最直接有效的方式就是申请劳动仲裁。接下来,律师将和您分享终止劳动关系直接仲裁可以吗? 劳动关系终止的含义 劳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