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钢结构工程协议书怎么写 钢结构工程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钢结构工程协议书怎么写
  
  钢结构工程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名称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
  
  第三条 合同工期
  
  加工制作日期:从收到发包人拨付的工程全额预付款次日起至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 日历天;
  
  工程安装日期:从发包人发出书面开工令且工程具备施工条件之日起至 年 月 日, 总日历天数_ 日历天。
  
  第四条 质量标准
  
  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执行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 工程质量满足上述规范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质量要求。
  
  第五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一、合同价款:
  
  二、工程量增加:
  
  1、工程施工期间若发生设计变更或发包人追加工程量,在施工前发包人与承包人就发生原因、追加金额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2、追加的合同价款与工程款同期支付。
  
  三、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30%,作为材料预付款;
  
  2、 材料进场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竣工经验收合格之日起三日内,发包人拨付至工程总造价(含工程量增加)的95%
  
  4、留5%作工程质保金,保修期(工程竣工之日起壹年)满十四日内付清。
  
  
  第六条 发包人工作
  
  (1)发包人办理三通一平,使施工场地完全具备施工条件;将施工所用水、电从施工场地外接至施工现场半径30米内,并承担承包人施工发生的全部水电费;
  
  (2)确定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3)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他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及其他申请批准手续;
  
  (4)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时间按时向承包人拨付足额工程款。
  
  第七条 承包人工作
  
  (1)根据合同约定时间完成施工项目。工程质量应当达到协议书约定的质量标准;
  
  (2)向发包人提供工程进度计划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
  
  (3)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4)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发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第八条 工期顺延
  
  因以下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工期按实顺延。
  
  1、发包人未能协调准备好开工条件;
  
  2、因承包人原因不能按照合同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发包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承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3、发包人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竣工验收通知后3天内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3天内不提出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认可。
  
  4、工程未经验收或竣工验收未通过后,发包人不得使用,发包人强行使用时,由此造成的质量问题及其他问题由发包人承担责任。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承包人承担返工或采取加固措施发生的全部费用;
  
  2、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延误工期,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发包人;
  
  3、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进度款),双方又未达成延期付款协议,导致施工无法进行,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并按工程总造价的万分之三/天赔偿承包人;
  
  4、若发生本合同未约定事项,参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1999—0201)通用条款协商解决;
  
  5、若双方就经济纠纷协商不成,可依法向起诉方住所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 年__ _ 月__ ___ 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发包人办公室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 签字、盖章 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四份,签字盖章有效。
  
  发 包 人:(签字、盖章): 承 包 人:(签字、盖章)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传 真: 邮 箱:
  
  以上就是我们对钢结构工程协议书的整理与回答。钢结构工程协议书需要规定工程名称、工程承包范围、 合同工期、质量标准、 违约责任等必要的条款和规定。对于双方来说这些条款都是必须进行规定也是必须要遵守的。


·人防工程如何招标,前期工作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如何招标,前期工作是怎样的? 一、人防工程如何招标 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与承包,实行招投标制度。实行招标发包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包括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的采购,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规定,采用公开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方式进行招标。国家和省重...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全文
      与用人单位相比,劳动者是出于弱势地位的。为了防止单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对劳动者的权益是做出了较多保护的。其中一个就是劳动者权益保护法,下面我们带来相关法律的内容,帮助各位进行了解。 劳动者权益保护法 一、就业年龄 我国最低就业年龄为16周岁。严禁使用童工,对违反规定...


·我们都知道赔偿误工费
      我们都知道赔偿误工费,必须要有单位的证明,和工资收的证明,保险公司才会计算误工费的赔偿,那么对于没稳定工作的误工费怎么算?没有稳定工作的误工费是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来给受害者赔偿,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


·在外打工,很多人选择租房的形式来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此时,建
      在外打工,很多人选择租房的形式来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此时,建议最好与房主签订一份房屋租赁合同,避免日后发生纠纷时无据可依。那么这个房屋租赁合同怎么写的呢?我们带来房屋租赁合同样本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房屋租赁合同样本 出租方: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解聘补偿金从哪发出
      公司在前进的路上需要良好的发展,就需要员工的不断配合以及积极工作的态度,而当公司不需要这个员工的时候,就需要解聘,然后给予解聘补偿金。今天,我们就为您讲述一下关于公司解聘员工后,解聘补偿金从哪发出的问题。 一、 解聘补偿金的概念 解聘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


·大家都知道事业单位工资是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构成
      您都知道事业单位工资是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津贴补贴等构成的。绩效工资是对员工绩效的有效考核,根据自己绩效来给予报酬,这样可以激励员工工作,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每个地方又有所不同。那么广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是怎样的?下面的我们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广西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标准规定是怎样...


·职工在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赔偿
      职工在疫情期间被辞退怎么赔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


·一、工作满15年劳动法规定有哪些?
      一、工作满15年劳动法规定有哪些?工作满15年劳动法规定有:劳动者有用人单位连续工作达十五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是违法行为,劳动者完全可以拒绝。必要时,可以申请劳动调解或者仲裁。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纸条、单页入职协议等,内容上仅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单一内容,并未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要求进行全面的约定。 劳动合同是全面明细约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书面文件,形式上要求纸质...


·电力工程质量验评划分标准是什么?
      电力工程质量验评划分标准是什么?电力工程的正常运转和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一旦其出现质量事故,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会给人们生活带来不便。所以说,电力工程的质量是建设单位非常看重的。建设单位在电力工程竣工后,会组织进行验收,对工程质量做出评定。那么电力工程质量验评划分标准是什么?下面...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什么? 一、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什么? 《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第二项条款内容是劳动者严重的违反用人单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可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除此之外的话要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提前的予以告知,或者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共同同意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