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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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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在对劳动纠纷进行处理的时候,具体的处理方式包括了协商、调解、仲裁以及诉讼。其中无论是申请劳动仲裁,还是提起劳动诉讼,这都是有时效要求的。那到底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呢?要是你不清楚的话,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
  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条件是:
  (1)起诉人必须是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当事人因故不能亲自起诉的,可以直接委托代理人起诉,其他未经委托无权起诉。
  (2)必须是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而向法院起诉,未经仲裁程序不得直接向法院起诉。
  (3)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不得将仲裁委员会作为被告向法院起诉。
  (4)起诉的时间,必须是劳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否则不予受理。
  (5)起诉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一般应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劳动纠纷诉讼时效是多久
  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利的法律制度。对诉讼时效的基本规定是:当事人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符合本法第136条规定情形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但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20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一)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三)因订立、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包括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应当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下简称仲裁委员会)认为应当受理的劳动争议。
  从前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为两年,随着《民法典》中对诉讼时效的修订,现如今提起诉讼的,法律中规定的时效都是为三年了。也就是说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权之后的三年后,向法院提起诉讼的,此时都是要受理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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