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买房子所欠的债,离婚后谁还债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买房子所欠的债,离婚后谁还债
  
  1、房贷是一方个人债务,由个人偿还的:
  
  婚前一方贷款购买房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后,尚未还清的房贷属于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作出公平裁判。
  
  2、房贷是夫妻共同债务,需两人共同偿还的:
  
  结婚后,如果是夫妻之间的一人以个人名义负债买房,那么房屋的按揭贷款的负债应该由夫妻双方共同来承担。
  
  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这个负债仍然需要夫妻二人共同来负债,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也是可以由其中一方来进行偿还的。但这种约定只对夫妻之间具有约束力,对银行没有约束力。
  
  这是因为房屋是夫妻一方贷款购买,属于共同债务。作为共同债务人对偿还贷款应承担连带责任,尽管夫妻间对房产的归属和债务的承担进行了约定,但不能以此为由对抗银行。
  
  也就是说,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
  
  二、离婚时共同共有房屋分以下情况来分
  
  1、对产权完全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1)实际分割
  
  私有房屋可进行实际分割的,例如房屋不在一处,或者虽在一处但可分门别户的,应首先考虑分割产权。
  
  分割时一般采取平均分割原则,但如果一方没有生活来源或有其他困难,如患有严重疾病,可适当予以多分;有子女的,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多分。如果不能平均分割的,例如面积不相等,结构不一样,新旧不同,在考虑双方都能取得房屋居住的前提下,可采取折旧补偿、作价补偿等方法进行分割。
  
  (2)折价分割
  
  实际中许多房屋是不宜进行实际分割居住的,从考虑房屋的使用效能和方便生活出发,可对这类房屋进行折价分割。获得房屋产权的一方给另一方补偿,补偿价款的数额要考虑房屋的现状估算价,一般由双方协商或采取双方竞价的方式确定。
  
  2、对产权部分私有房屋离婚时的分割
  
  城市住房制度改革过程中,许多单位对职工采取优惠售房政策,根据工资、职务、级别、实际居住年限等确定优惠标准发售房屋。
  
  这类房屋的特点是产权人享有登记产权和继承权,但所有权的收益权和处分权受到一定限制,称为部分产权房屋,对产权部分私有的房屋离婚时的分割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1)优惠售房单位职工享有房屋产权
  
  一般来说,单位优惠售房的对象仅限于本单位职工,房屋产权登记人为本单位职工。夫妻双方不在同一单位的,离婚时优惠售房单位一般不允许非本单位职工一方享有优惠房产权。因此,除非优惠售房单位同意,一般将房屋产权确定给该单位职工享有,由获得产权方给予对方相应补偿。
  
  (2)现实房价应高于购房价
  
  基于优惠房屋的优惠性,购买价远远低于实际价。如果以原购房价作价补偿进行分割,对于未获得产权一方来说显失公平。在处理这类房屋时,通常考虑当时购房的情况,结合现在的情况,以现实房价为依据,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由于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处理,这里面自然就包括了对夫妻共有房产的处理。而在分割房子的时候,很有可能是一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而同时也取得了房子的负债,但往往也需要对另一方进行折价补偿。所以,通常这种情况下,取得了房子的所有权的就应当对房子的负债承担偿还义务。
  
  


·农村建房协议书怎么写?
      在我国,农村居民可以申请在自有宅基地上修建房屋,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盖房全部亲力亲为的情况已经越来越少了,一般都将相关业务委托给施工队进行,那么施工前签订一份较为规范的建房协议书还是必不可少的。网的编辑想通过本文为您解答农村建房协议书怎么写的问题。 建房协议书 甲方: 乙方...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规定是什么? 南昌市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


·由于人们对房子的需求
      由于人们对房子的需求,使得房子的价格持续上涨,为此,政府发布了一系列的政策调控房子价格,才使各地的均房价有所下跌。正因如此,固安的房价应该还会出现小幅度的下跌,但持续时间难以预料,想要购房的人此时也可以考虑入手,是个合适的时机。固安买房子还合适吗固安正式实施《关于固安县进一步加强...


·房屋拆迁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房屋拆迁的形式主要有哪些房屋拆迁的形式有三种:1、人民政府组织统一拆迁。即由人民政府或其专门委托的单位统一进行拆除、补偿、安置等工作。它是国家提倡和鼓励采用的拆迁方式。它是指拆迁人自己对被拆迁人进行拆迁安置和补偿。主要拆迁业务人员必须在拆迁主管机关进行培训,取得拆迁资格证书后才能...


·购买二手房时要审查什么事项
      购买二手房时要审查什么事项 由于购买二手房要比购买新房复杂,由此引发的二手房买卖纠纷屡见不鲜,究其原因,大多数是因为购买者在买房时为图省事、怕麻烦,忽视对房屋权属的审查,以及为少交税费,未及时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手续所致。因此,准备购买二手房的消费者要注意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买卖房屋的权...


·一、买房落户的户口迁移证怎么办?
      一、买房落户的户口迁移证怎么办?1、携带投靠人原籍户籍证明、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双方身份证复印件、投靠人原籍街道办事处出具的无业证明,前往公安局申请办理户口迁移。2、出示相关材料,到所在派出所申报,由户籍警核实后填写“申请入户审批表”的签署意见。3、户籍警给申报人填写《办理户口、...


·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后按揭房
      离婚时怎么分割婚后按揭房 离婚时,对于婚后办理按揭手续,但房屋产权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的房屋的归属问题,在司法实践中比较难处理。主要原因在于判决变更产权人,即意味着变更还贷人,如果银行不予办理转按揭手续,则判决得不到执行。若将房屋判决给非产权登记名义方,实质上等于变更债务人,应征...


·签二手房合同注意什么
      二手房合同的签订关系到该房屋的转让、钱款的交付等重要事项,所以我们在签订二手房合同一定要多加仔细,并注意相关事项。那么,签二手房合同注意些什么呢?其实这个问题也就是在问,签订二手房合同有何需要注意?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解读。 一、签二手房合同注意什么 1、要检查房产证上...


·借条中加入房屋抵押是否允许?
      借条中加入房屋抵押是否允许? 一、借条中加入房屋抵押是否允许? 借条中加入房屋抵押是允许的。以房屋作为抵押物借款的,要签订抵押合同,手写借条抵押房屋的,只要借条内容合法,并且办理了抵押登记的,是具有法律效力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三十九条 抵押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


·买房网签是必须进行吗?有哪些注意事项?
      买房对于很多家庭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事情,尤其是对于房价不断飙升的一些城市来说,因为您都知道一套房子的价值。买房时会有买房网签,那么,买房网签是必须进行吗?买房网签的注意事项有哪些呢?下面为您整理一下。 一、买房网签是必须进行吗 买房网签相当于在房屋管理部门将您的买卖协议备案,...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有哪些方面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呢?这要先知道具体产生的是怎样的纠纷,有针对性的来解决,才能较好的处理问题,维护当事人的利益。接下来,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告诉您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如何处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后发生的纠纷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1、租赁期满后...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