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一、土方工程按照什么分类标准划分(一)土方工程分类及特点根据土方工程的施工内容与方法的不同,土方工程有以下几种:1、场地平整:是指将天然地面改造成设计要求的平面所进行的土方施工程。这类土方工程施工面积大,土方工程量大,应采用机械化作业。2、
  基坑(槽)开挖:是指开挖宽度在3m以内,长宽比≥3的基坑或长度比<3,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基坑进行的土方开挖过程。这类土方开挖时,要求开挖的标高、断面、轴线准确,因此施工时,应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尽量采用中小型施工机械,以提高生产率,加快施工进度和降低工程成本。< p="">3、
  基坑(槽)回填:基础完成后的基槽、房心需回填,为确保填方的强度和稳定性,必须正确选择填方土料与填筑方法。填筑应分层进行,并尽量采用同类土填筑。填土必须具有一定的压实密度,以避免建筑物产生不均匀沉降。(二) 土方工程施工特点土方工程是建筑工程施工的主要工程之一,其施工特点有以下特点:1、土方工程量大、劳动强度高。如大型项目的场地平整,土方量可达数百万立方米以上,面积达数十平方公里,工期长。因此,为了减轻繁重的劳动强度,提高劳动生产率,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成本,在组织土方工程施工时,应尽可能采用机械化或综合机械化方法进行施工。2、施工条件复杂。土方工程施工,一般为露天作业,土为天然物质,种类繁多。施工时受地下水文、地质、地下妨碍、气候等因素的影响较大,不可确定的因素较多、因此,施工前必须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充分的调查研究,详细研究各种技术资料,制定合理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3、受场地限制。任何建筑物都需要一定埋置深度,土方的开挖与土方的留置存放都受到施工现场地的限制,特别是城市内施工,场地狭窄,周围建筑较多,往往由于施工方案不当,导致周围建筑设施不安全并失去稳定。因此,施工前必须详细了解周围建筑的结构形式及各种管线的分布走向,熟悉地质技术资料,制定切实可行的施工安全方案,充分利用施工场地。二、土的分类与现场鉴别方法土的种类繁多,其分类方法很多。在工程上,土根据开挖难易程度分为八大类,其中1-4类土为土,5-8类土为岩石。表中列出土的工程分类直观的鉴别方法,就是根据开挖的难易程度和开挖中使用不同的工具和方法来进行分类。
  土的开挖难易程度直接影响土方工程的施工方案,劳动量消耗和工程费用。土越硬,劳动量消耗越多,工程成本越高。以上就是关于土方工程按照什么标准分类的具体介绍了。综上所述,根据划分,土方工程一般分为三类,这都是由施工内容和方法来决定的。除此之外,土方工程有其自身的施工特点,您可以作一些详细的了解。因为土方工程的施工专业性质,因此在施工前一定要进行充分的计划和准备工作,以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2023新十级工伤鉴定和赔偿具体标准?
      在生活当中,难免会碰到一些意外。尤其在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这一层关系上,往往会因为各种金额问题闹得不愉快,最主要的是工伤赔偿与鉴定这一方面。在实际出现这类问题是,工人应该需要了解哪些事项才能正常维护自身的权益呢?小面我们将介绍2017新十级工伤鉴定和赔偿具体标准。 一、新十级工伤...


·签订劳务合同要支付加班工资吗
      签订劳务合同要支付加班工资吗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中,不仅有劳务关系还有劳动关系,因为签订的合同不一样,一个是劳务合同,一个是劳动合同。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加班会有加班工资,那么签订劳务合同要支付加班工资吗?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签订劳务合同要支付加班...


·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如被辞退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
      女员工在怀孕、产假、哺乳期的权利,国家的法律法规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我们没有享受到应有的待遇我们可以用法律的手段维权。我们在下文就来大致的了解一下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如被辞退我们应当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女员工哺乳期能辞退吗 1、《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


·没解原劳动关系又安排到新用人单位违法吗?
      很多人在原单位挂职,然后去新单位工作。去新单位工作需要签署劳动合同,但是在原单位的劳动合同没有解除。很多人担心拥有两份劳动合同违法法规,怕被用人单位起诉。那么,没解原劳动关系又安排到新用人单位算违法吗?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原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能否入职新单...


·没有认定工伤能工伤鉴定吗
      没有认定工伤能工伤鉴定吗1.不可以。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2.工伤认定是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伤残等级鉴定)的先决条件,没有工伤认定的,劳动...


·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一、职工福利费包括哪些内容 1,职工医药费 2,职工的生活困难补助 是指对生活困难的职工实际支付的定期补助和临时性补助。包括因公或非因工负伤、残废需要的生活补助 3,职工及其供养直系亲属的死亡待遇 4,集体福利的补贴 包括职工浴室、理发室、洗...


·签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签了试用期的劳动合同是否可以离职?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


·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
      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是多少自古以来,工程的质量问题都会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这是因为质量问题不仅涉及到工程的使用性能和时间,同时还对人们的生活质量以及安全等存在影响。防水工程会受到周围环境以及外界气候的影响,是需要我们特别关注的。我们将针对防水工程质量保修期的问题,为您详细介绍。 一...


·公务员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
      公务员加班工资基数如何确定?1、公务员加班是没有加班费的,因为《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公务员加班是没有工资,但是可以调休。只有依照劳动法发工资的企事业单位,才能有可能有加班工资,而公务员是不依据劳动法来设定工资待遇的,而是依据公务员法。2、对于公务员平时加班的问题可从几个方面来理解...


·工伤认定后伸仲裁要多少钱
      我国对于劳动者者权益是充分保护的,针对一些劳动争议,有专门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来进行调解。当人们不小心发生工伤之后,如果劳动关系不清,便可申请劳动仲裁。经过工伤认定之后,对于赔偿事项处理不好产生纠纷,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那么,作为劳动者最关心的问题便是,工伤认定后伸仲裁要多少钱?来看...


·事实劳动关系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劳动关系的建立有的时候并没签订一份完整的劳动合同,但确实是事实存在的劳动关系,但是这也是事实存在的劳动关系,但是有的时候会出现事实劳动关系无效的情形,这给劳动者造成了很大的伤害,但是在哪些情况下,事实劳动关系会无效呢?下面,我们针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分析。 一、事实劳动关系无效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