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应该怎么办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应该怎么办 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 明确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61条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一、如果合同履行地点不明确,有以下规定:
  1、当事人对合同内容的约定应当明确、具体,以便于合同履行
  但实践中由于种种原因,欠缺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条款约定不明的情况经常发生,因此需要对合同进行补充。合同法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当事人在合同中对质量、价款、履行地点、履行方式、履行期限、履行费用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依照《合同法》第62条规定,可以适用下列规定:
   履行地点不明确的 如果是给付货币,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
   二、对于其他方面合同履行不明确的,有以下规定:
  (1)质量标准不明确的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同类产品或者同类服务的市场通常质量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特定标准履行。这里讲的通常标准,指的是同一价格的中等质量标准。
  (2)价款不明确的 除依法必须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的以外,按照同类产品、同类服务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
  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履行。
  (3)履行期限不明确的 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请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不能即时履行的,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4)履行方式不明确的 按照标的物性质决定的方式或者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5)履行费用的负担不明确的 由履行义务一方负担履行费用。
  由上可以看到,合同生效后履行地点不明确的,法律是有严格的规定的,同样,出现其他合同履行不明确的地方,法律也同样给出了严格的规定,如果还有对合同内容中没有明确的地方有疑问的话,最好能够咨询相关律师,这样对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是有利的


·最新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征地补偿标准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的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城关镇;八里镇(高城寨村、小山村、照世坡村);城川镇(红旗村))。   补偿标准:水浇地:50375元/亩;旱地:48325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城川镇(甘河村、杨庄...


·相信大家都清楚住宅的使用年限是和土地一样的,一般为70年。但
      相信您都清楚住宅的使用年限是和土地一样的,一般为70年。但这并不是从购买房产的时候开始计算的,而是从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之时计算的。这就导致很多人并不清楚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是多久。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二手房的使用年限是多久 一般住宅的适用...


·拘传的地点在哪里,在什么地方执行拘传
      拘传的地点在哪里,在什么地方执行拘传当对满足条件的嫌疑人、被告人采取拘传措施的时候,可能很多人会有疑惑,此时是在哪里进行拘传呢?换言之,法律规定的拘传的地点是在哪里?下面我们为您做一个小小的总结。一、拘传的地点在哪里根据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60条和最高人民检察...


·买房子主要看哪些地方
      买房子主要看哪些地方 1、细节一:了解该套“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2、细节二:了解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


·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流程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流程是什么 一、土地使用权初始登记流程是什么? 1、土地登记申请 (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 (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


·宅基地拆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宅基地拆补偿标准是什么?宅基地拆补偿标准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城市规划区外则安排宅基地重建住房并按照新建房屋成本给予...


·简易棚土地使用协议书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简易棚土地使用协议书依据有哪些 卖方(简称甲方): 买方(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权转让...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最新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土地共有四类...


·广州大学城征地拆迁如何安置?
      广州大学城征地拆迁如何安置? 一、广州大学城征地拆迁: 广州大学城建设的目标是全国一流的大学城。无疑,它将给番禺区带来一个难得的历史发展机遇! 番禺区委、区政府有此共识:这意味着把培养全国一流的高素质人才基地放在番禺,这对提高番禺的文化知名度和文明程度,都有着不可低估...


·一、离婚判给女方男方能单独带孩子去外地吗?
      一、离婚判给女方男方能单独带孩子去外地吗不能。1、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一方不让探望孩子,将孩子带走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2、没有抚养权一方带走孩子抚养孩子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将小孩交回抚养...


·农村土地使用转让协议的范本是什么?
      农村土地使用转让协议的范本是什么? 关于农村的土地使用转让方面其实在生活中我都可以观察发现到,农村大量的土地都是被荒废着的,无人去开垦,大都是因为很多人都到外地去务工了。近几年很多人看到了其中的商机返回农村征用土地。那么农村土地使用转让协议的范本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