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房地产的兴起同时也带动了建筑业,许多商家因节省成本使楼房成为豆腐渣工程,造成了人们的恐慌,建筑工程备受关注,因此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成为项目工程的关键,以下是为你编辑整理的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过程。
  一、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的具体流程
  项目成本管理的内容很广泛,贯穿于项目管理活动的全过程和每个方面,从项目中标签约开始到施工准备、现场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每个环节都离不开成本管理工作,就成本管理的完整工作过程来说,其成本管理主要包括六个相互联系环节: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等。即通过科学的预测(估算)来制定项目成本计划,确定成本管理目标。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筑企业赖以生存发展的空间即工程项目的盈利能力,就是讲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以尽量少的物化消耗和活劳动力消耗来降低项目成本,把各项成本支出控制在计划成本范围内,为企业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为此,企业需要按照工程项目成本管理流程严格做好成本控制管理工作。
  二、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的阶段分析
  
  1、
  事前管理
  (1)成本预测:成本预测是根据有关成本费用资料和各种相关因素。采用经验总结、统计分析及数学模型的方法对成本进行判断和推测;通过项目成本预测,可以为企业经营决策层和项目经理部编制成本计划等提供相关数据。(2)成本决策:成本决策是企业对工程项目未来成本进行计划和控制的一个重要步骤,根据成本预测情况,由决策人员认真细致地分析研究而做出的决策。正确决策能够指导人们顺利完成预定的成本目标,可以避免盲目性和减少风险性。(3)成本计划:成本计划是对成本实行计划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以货币形式编制施工项目在计划期内的生产费用、成本水平、降低成本率和降低成本额所采取的主要措施和规划的方案,它是建立施工项目成本管理责任制、开展成本控制和成本核算的基础。
  2、
  事中管理
  (1)费用开支的控制。一方面要按计划开支,从金额上严格控制,不得随意突破。另一方面要检查各项开支是否符合规定,严防违法乱纪。(2)人工耗费的控制。对人工费的控制,要采取“量价分离”的原则,主要通过对用工数量和用工单价的控制来实现。通过控制定员、定额、出勤率、工时利用率、劳动生产率等情况,及时发现并解决停工、窝工等问题。(3)材料耗费的控制。在工程造价中,材料费要占总价的50—60%,甚至更多。要搞好材料成本的控制工作,必须对采购、收料、验收、库管、发料、使用六个环节进行重点控制,严格手续制度,实行定额领料,加强施工现场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采购不舍理、领发无手续、现场混乱丢失浪费等问题。(4)机械费的控制。对机械费的控制,主要是正确选配和合理利用机械设备,搞好机械设备的维修保养,提高机械的完好率、利用率和使用效率,从而加快施工进度、增加产量、降低机械使用费。
  3、
  事后管理
  (1) 通过成本核算环节,掌握工程实际成本情况。(2) 将工程实际成本与标准成本进行比较,计算成本差异,确定成本节约或浪费数额。(3) 分析工程成本节超的原因,确定经济责任的归属。(4) 针对存在问题,采取有效措施,改进成本控制工作。⑤对成本责任部门和单位进行业绩的评价和考核。
  建筑工程项目成本管理就要按照成本预测、成本计划、成本控制、成本核算、成本分析和成本考核这六个环节进行,同时要做到事前管理、事中管理以及事后管理,这样才能做好一个建筑工程,并且做到用最少的成本做最好的建筑工程。


·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多少份
      劳动关系中劳动合同多少份?正规的劳动合同是一式两份。根据《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二、劳动合同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注意...


·一、工伤保险待遇之诉讼请求的流程是什么?
      一、工伤保险待遇之诉讼请求的流程是什么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商业秘密与单位员工之间进行的一种
      竞业限制是用人单位为了自身的商业秘密与单位员工之间进行的一种保密性的约定,但是对一般工作人员来说,并不存在保守商业秘密的问题,也就不存在竞业限制的问题。那么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哪些人员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哪些人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


·工厂雇佣童工欠薪如何处罚?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贫富差距也在不断加大,在贫困地区,很多孩子都没有受到教育的机会,为了生活不得不走上出去打工的道路。但是16岁以下的工人,都被称作是童工,我国法律规定是不允许雇佣童工的,那么工厂雇佣童工欠薪如何处罚?在下文中将带来具体介绍。 一、工厂雇佣童工欠薪如何处...


·没有买社保可以工伤鉴定么
      没有买社保可以工伤鉴定么可以。为员工缴纳社保是单位的法定义务,单位不交保险的责任在单位,你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赔偿责任由公司承担。也就是说,是否缴纳社保,与做工伤认定、工伤鉴定并不存在直接的关系。实践中,就算所在的用人单位没有按照国家规定给职工缴纳社保。在职工发生伤害事故之后,仍旧...


·加班工资能否以调休代替
      加班工资能否以调休代替一、加班工资能以调休代替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


·劳动者没签定劳动合同工厂倒闭能否获得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都有维护各自权利的作用,劳动关系确定后,用人单位需要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将依法支付双倍的工资。那么,劳动者没签定劳动合同工厂倒闭,可以获得经济补偿吗?接下来我们就来介绍一下没签定劳动合同工厂倒闭的经济补偿相关问题。 一、公司不签劳动合同...


·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后原公司职工怎么办
      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后原公司职工怎么办在工作中,有时候我们所在的单位很有可能会遭遇公司改制,很多人就会担心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后原公司职工怎么办?改制过程中劳动关系会发生变化,具体的处理一般包括劳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等方面,下面是我们为您整理的关于国有企业公司改制后原公司职工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劳动合同欺诈的构成要件是什么?欺诈是一种故意的违法行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根据上述司法解释,欺诈...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麻烦吗?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工伤认定麻烦吗? 工伤认定在我国,需要走一系列的流程,因此它的程序确实是比较复杂的。谁可以申报工伤认定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主体包括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义务的承担者,因而,职工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或者被诊断...


·工厂倒闭优先支付款项是什么顺序
      工厂倒闭优先支付款项是什么顺序 一、工厂倒闭后的破产财产 工厂倒闭时用破产财产清偿债务。破产财产是指破产宣告时及破产程序终结前,破产人所有的供破产清偿的全部财产。 二、破产财产的清偿顺序 1、 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