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一、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程序是什么?
  
  (一)申请与受理
  
  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住址和身份证号或者其他身份证件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2、被申请人名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等;
  
  3、发生争议的事实、申请人的主张和理由等。
  
  仲裁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书后,应在七日内审查作出受理与否的决定。
  
  (二)开庭与裁决
  
  1、仲裁庭应在开庭前5日内将仲裁庭的组成情况、开庭时间、地点书面通知当事人;
  
  2、当事人拒不到庭或未经仲裁庭同意中途退庭的,对申请人按照撤诉处理,对被申请人可以缺席仲裁;
  
  3、开庭后应宣布仲裁人员名单,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4、然后当事人陈述并辩论,最后进行裁决。
  
  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作出裁决。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劳动争议的受理范围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劳动者和劳动者、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包括执行、变更、解除、)发生的争议;
  
  (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以及是否续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5)因职工流动、停薪留职、从事第二职业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而发生的争议;
  
  (7)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
  
  (8)因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9)用职工非法收费而发生的争议;
  
  (10)法律、法规规定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
  
  劳动仲裁的程序本身也非常的简单,可是,劳动争议中关于公司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证据是需要劳动者自己提供的。所以,在申请劳动仲裁之前,其实劳动者本人也可以先就当前的劳动争议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 第一条 经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期限类型为 : (一)固定期限:自__年 月 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


·外来工维权法律援助怎么申请?
      外来工维权法律援助怎么申请?您都知道,就我国的国情来讲,东部沿海地区较为发达,西部内陆地区较为落后,因此从经济开放以来每年都有无数的内陆人迁移到东部务工,有一些东部的黑心企业会因为务工人员对法律的认识不到位而克扣工资。那么,对于经济水平不高、文化知识水平也不高的外来务工人员来说,...


·工伤认定上诉案多长时间结案?
      当劳动者在工作的时候由于工作的原因遭受到工伤需要进行工伤认定,只有在工伤认定后得到的鉴定结果才能与用人单位协商工伤赔偿的事宜,但有的时候会因为某些原因导致工伤认定中止,那么工伤认定上诉案多长时间结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工伤认定上诉案多长时间结案 第一条根据《北京市...


·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是什么?
      在每一个人找工作,就业,辞职,下岗等等劳动过程中,对于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法,我们需要根据国家的劳动合同法规定以及工资的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由于我国地域广大,所以不同的地方劳动合同法的实施条例就会有所不同,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就是这样。 浙江省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一章 ...


·工伤认定一个证人可以吗?
      工伤认定一个证人可以吗 可以的。只要能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等基本事实即可。如果用人单位已经书面确认了证人作证就没有必要了。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工作规程》第十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申请人为受伤害职工...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


·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哪些条件?
      条件:犯了过失性的错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尾椎骨折工伤能评几级伤残
      一、尾椎骨折工伤能评几级伤残?尾骨骨折按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可以评上九级伤残左右,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再做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结论主张赔偿。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以内,向统...


·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
      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有很多人认为签订劳动合同,损害了自己的人身自由,拒绝签订劳动合同,但如果不签订劳动合同,对个人来说,是会造成很大损失的。我们整理了一份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详细请阅读下文。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徐某在深圳某酒店供职,历任多种岗位工...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该怎么办
      工程欠款过了时效该怎么办 一、工程欠款过了时效有哪些后果 1、债务人可以不履行债务; 2、债权人丧失胜诉权。债权人告到法院,如果法院审查认为没有正当理由而时效已过的话,就不能判他胜诉。在法学上,将已过诉讼时效的债务称为“自然债务”。 3、诉讼时效届满后,债务人由于不知道时效规定...


·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却继续工作涉及到的法律问题
      在实际生活中,可能由于人事部门的疏忽,或是当事双方其他的考量,劳动合同到期后未续签却继续工作的现象大有常在,但在法律上,由于我们平常工作中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大多都是有固定期限的,按照法定程序当合同到期后我们是需要与用人单位继续续签才继续工作的。那么当我们合同到期仍在工作,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