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哪些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哪些情形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持有效提取凭证;2.离休、退休的持有效提取凭证;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持有效提取凭证;4.到国外、港、澳、台地区定居的持有效提取凭证;5.偿还住房贷款本息的持有效提取凭证;6.被纳入本市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支付房租的持有效提取凭证;7.职工在职期间被判处刑罚、成都文谚财务文老师:17790288660职工住房公积金转入集中封存户两年后仍未重新就业、职工户口迁出本市、非本市户口职工离开本市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二、什么情况下住房公积金不能提取1、辞职以后,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出出来取决于户口所在地与住房公积金所在地是否一致。如果你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一致,则不可提取。2、如果目前户口所在地与被冻结的住房公积金所在地不一致,但在同一个行政区划内,则不可提取,但可在同一行政区划的不同地域间转移。所谓同一行政区划,即具有唯一且相同的,由国务院规定的行政区划代码,即身份证号码前6位。3、值得注意的是,离职的时候提取住房公积金,一定要记得去单位取出离职证明,而且一定需要企业的公章。建议您到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尽量避开人群高峰。否则,等号就会浪费很长时间,比较麻烦。离职后这种方式取公积金,一旦以后要买房子,就会影响公积金的缴纳时间。我国从2017年7月1日起,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已全部可以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办理。逐步实现实现“账随人走、钱随账走”。同时,大力推进异地贷款服务,满足缴存职工跨地区购买住房的资金使用需求。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否可以?
      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否可以?夫妻共同债务个人房产还款是可以,因为只要其中一方愿意这样一种还款的形式在是可以的,对于债权人来说,他只要能够得到一定的金钱就可以了,当然这样的一种约定形式必须是真实的,如果是被他人在暴力胁迫下做出的无效。夫妻一方个人债务,法院有权利执行夫妻共同房...


·离婚贷款房产如何分割
      随着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贷款购房,因为贷款房而产生的纠纷也在逐渐的增多,这其中要数夫妻离婚就贷款房的分割纠纷最多。那到底离婚贷款房产如何分割呢?本文将结合不同的情况,对这个问题进行回答,供你参考。一、婚前一方首付,婚后双方还贷,贷款房登记在首付人名下,离婚时贷款房归谁?对于这种情形的...


·一、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细节?
      一、房屋租赁合同注意细节有哪些 1、合同要写明双方当事人的情况。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合同要注明租房用途。 4、合同要写明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一、租房合同怎么网签备案在哪里签?
      一、租房合同怎么网签备案在哪里签? 按照《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试行办法》的相关内容介绍,如果是通过房地产经纪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撮合达成的住房租赁交易,可通过上述机构和企业实施合同网签。 如果是出租人未委托房地产经纪机构出租住房的,可前往房屋所在区住房租赁服务中心,由专业窗口提...


·按揭房不办他项权证是否可以?
      现在的楼价随着无价的上涨而飞速提升,而人们开始看中其中的商机,开始买房,于是就出现了贷款买房或按揭买房等方式,很多人对于按揭房是否可以不办他项权证的问题产生疑问,答案无疑是不可以的,因为抵押权利人是银行是要保证房子的抵押权的并且在银行也签订了抵押合同等相关文件。按揭房不办他项权证...


·婚前房产过户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前房产过户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婚后财产无特殊情况下,系夫妻双方共同共有。若一方在婚前已经完成了主要的或全部购房行为(已经足额或者大部支付购房款,签订购房合同),但婚后才取得产权证,该财产仍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


·租房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效力是怎样的
       平日里不能对什么样的事情都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这种心态,否则就很有可能为此付出非常惨痛的代价的。可有的时候,恰巧房东和租客就是都没有对于租房合同到期的这件事情引起高度关注,总之到期了以后也是在继续居住着的。不过,租房合同到期后继续履行原合同的效力仍然是受法律保护的。 一...


·女方陪嫁婚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女方陪嫁婚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女方陪嫁婚房属于共同财产吗? 陪嫁婚房是否属于共同财产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分析,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主要看是否在婚后取得的,是否明确夫妻赠与一方或者双方是否有约定等情况而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 第一千零六...


·租房房客违约怎么处理
      租房房客违约怎么处理 中国《合同法》一共规定了五大类违约责任形式: (一)继续履行,又称强制履行; (二)采取补救措施; (三)赔偿损失; (四)定金责任; (五)违约金责任,又称违约罚款。 在我国,租房违约一般会根据违约的实际情况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如承租人...


·购房合同第15条违约金写0是否可以
      一,购房合同第15条违约金写0是否可以《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应当以实际损失为基础,兼顾合同的履行情况、当事人的过错程度以及预期利益等综合因素,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予以衡量,并作出裁决。当事人约定的违约金...


·一、办理假离婚证贷款买房的后果是什么?
      一、办理假离婚证贷款买房的后果是什么?假离婚,是指夫妻一方或者双方本无离婚的真实意思,而因双方通谋或受对方欺诈而做出离婚的意思表示。而为骗取国家房贷优惠政策的“假离婚”通常属于通谋离婚,即婚姻当事人双方为了共同的或各自的目的,串通暂时离婚,等目的达到后再复婚的离婚行为。“假离婚”...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