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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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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年商务部首次发布《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后,300多家团购网站提出认证申请,但只有29家获得通过。但该等认证仅为自愿行为,并无强制执行力,对于其他小型网站的约束力非常轻微。 由于无法确定团购经营者的信息,致使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护。

   中国互联网信用中心发布《2010年国内团购行业信用调查报告》,根据对257家团购网站和5家团购导航网站进行调查,其中,信用优良的只有3家,占调查商家总数的的1%,信用欠佳的102家,占调查商家总数的39%。目前存在的团购欺诈现象多种多样,主要表现为:(1)组团人通过虚假宣传吸引团员、或虚假承诺骗取团员钱款、或与商家勾结损害消费者权益等欺诈行为;(2)商户由于不与团员直接接洽交易事务,所以在服务提供上更容易发生以次充好、减量销售、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等情形。

  

   由于团购消费的折扣或者优惠条件较多,商户往往怠于提供对该等产品的售后安装、维修及“三包”承诺服务。由团购网站的交易模式决定的,消费者须在没有确认收到满意的货物的情况下就要完成付款,且缺乏资金担保机制。虽然部分网站现已提出“七天内无条件退货”等服务,但也只是针对部分产品,无法全面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团购销售售后服务不到位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团购消费扩展的主要因素。

  

   网络团购过程中,消费者需要提供给团购网站经营者部分个人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等,原本此等信息仅可以用于团购行为中,但现实生活中,未经团员同意,团购网站经营者将团员个人信息转送、出售给第三人的现象十分普遍,严重损害了团员的合法权益,侵犯了团员的隐私权,甚至危及到团员的人身、财产安全。

   部分知名网站定期以团购形式出售的商品都具备较强的价格优势,依托综合门户网站的资源优势,充分利用价格调节机制推出自己的团购平台。这种竞争模式对于资金相对紧张、客户资源相紧缺、市场地位不高的中小网站的发展无疑产生了不小的竞争压力,同时该等综合实力雄厚的网站也有利用市场地位进行不正当竞争的嫌疑。


·网络中的商业经营行为
      网络中的商业经营行为包含如下类型: 1、通过互联网系统而完成的实体商品交易,即网络购物; 2、任何通过互联网系统完成的计算机信息的访问、下载、上传、存储、交换和修改以及许可使用。这一类型辐射面非常广,例如浏览网页、下载程序、撰写微博等都属于其中; ...


·网络经营者的显著性提示义务
      经营者的显著性提示义务即要求经营者对交易信息中的重要内容以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方式予以告知。 例如,某些网络中,对于付费项目的提示完全不具备显著性,使得消费者可能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付费消费行为;再如,某些应用对用户方应当具备的必要的硬件和软件环境提示不够清晰,导致消费者的消费...


·网络消费欺诈的处理
      网络消费欺诈是指经营者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络上实施的,利用虚构的商品和服务信息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消费者财物的行为。需要强调的一点是:该概念中的经营者包含了真实的经营者和假冒经营者身份的欺诈行为人。因为,在网络环境下,若销售者对其身份信息披露不全或虚构身份信息,购买者则很难辨...


·“网购”法律纠纷
      购买者因网络购物与经营者发生纠纷后,要想实现自己的权利,同样面临着“三难”法律问题。   1 、责任主体确认难。《消费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真实名称和标记。”传统交易环境下,商店里的营业执照表明了经营者...


·电子证据的证明力
      电子证据之所以能够作为证据使用,是因为其具有可采性和一定的证明力。   证据的可采性是指证据的“证明能力”,即“可接受性”,也就是证据的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问题。电子证据以电磁或其他形式储存在一定的介质上,可以通过一定的手段将其表现为文字、图片、视频、数据等能够为人们所感知的...


·网络经营者的公平交易义务
      就公平交易义务而言,要求经营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在质量、价格、计量标准、履行方式和期限等方面都应设定合理、公平的条件。 1、通过格式合同形式设置不公平的服务条款。例如,某网络服务商在其《服务条款》中规定:“本公司特别提请用户注意,本公司为了保障公司业务发展和调...


·律师提示:警惕黑客盗取邮箱密码冒充主人谈生意诈骗货款
      犯罪分子针对外贸企业下手,由于目前外贸订单主要依靠电子邮件来往,较少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等方式确认,一般情况下,客户对电子邮件内容不会产生怀疑,给诈骗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 犯罪分子拥有一定黑客技术,通过后台植入木马程序,引诱他人访问相关网站链接,从而盗取诸如QQ、电子邮箱、网游、...


·网络团购平台的法律风险
      2010年商务部首次发布《电子商务信用认证规则》后,300多家团购网站提出认证申请,但只有29家获得通过。但该等认证仅为自愿行为,并无强制执行力,对于其他小型网站的约束力非常轻微。 由于无法确定团购经营者的信息,致使权益无法得到及时保护。 中国互联网信用中心发布《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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