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怎么打赢遗产继承官司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原来,人们的私有财产很少,基本没有什么遗产,继承人之间也不会发生什么争执。但是现在人们的财产显著增加,动辄就是几百万的遗产,继承人及有关权利人也常常因为遗产对薄公堂。怎么打赢遗产继承官司?下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怎么打赢遗产继承官司
   1、去哪打官司
  对于继承案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34条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这就是说,继承遗产的民事官司,当事人要到被继承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或到主要遗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这是法律规定的专属管辖,即当事人只能到上述法律规定的人民法院起诉,而不能到其他法院起诉。但是,需要注意的是,由于人民法院还有级别管辖的问题,对于继承数额超过当地法院关于级别管辖规定的,应该到符合级别管辖的人民法院起诉。
   2、怎么赢官司
  (1)打官司就是打法律,“斗”法律,所以也得有战略战术。法律有实体法和程序法之分。
  就实体法来说,主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有关继承法律适用方面的司法解释。由于继承案件种类很多,因此,打官司的过程就是“寻找”法律的过程,当事人必须依具体案件“找”相应的法律依据。
  就程序法而言,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的司法解释。当事人应当请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作出处理。
  (2)掌握庭审技巧。
  庭审技巧是一个非常复杂的综合艺术。当事人应当针对相关案情,事先做好充分的准备工作,利用各种可利用的论辩方法、技巧等手段,尽可能使案情向着有利于自己的一方发展。
   二、打遗产继承官司要注意哪些问题
   1、明确诉讼请求的内容
  由于我国法律实行的是“不告不理”原则,因此,当事人在告诉时,一定要具体而又明确地提出自己的诉讼请求是什么,有哪些内容。
  一般来说,继承案件的诉讼请求有两点:一是请求法院依法判决原告继承的遗产是多少,二是由被告承担诉讼费用及其他费用。就本案而言,当事人在起诉时,只考虑了一般情况,而忽略了双方当事人已经诉前就遗产继承问题达成了协议的客观情况,如果反悔而起诉,在提出诉讼请求时就必须明确请求法院撤消或变更原协议,同时也提出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依法继承遗产。
   2、处理好告多与告少的关系。
  由于人民法院实行的是“不告不理”的原则,告少了法院也不能依照职权主动干预,因此,在一定意义上,告多比告少好,但多与少又是相对的,必须根据案件作具体分析,还要考虑告多与诉讼费用的多少之间的关系问题。
  在打遗产继承官司的时候,证据是很重要的,没有足够充分的证据来支持自己的主张,那么最后的判决就有可能对自己不利。而在打遗产继承官司的过程中,也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上文中做出了讲解,


·遗产税条例草案的内容是什么?
      一、遗产税条例草案的内容是什么?  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 从近年来遗产和赠与税的国际发展趋势看,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在调节贫富差距的同时,可能会对一国的经济特别是国外资本流入和国内资本流出产生一定的影响,是否征收遗产和赠与税已逐步成...


·事实婚姻的配偶是否享有继承权
      事实婚姻的配偶是否享有继承权在认定男女双方属于事实婚姻的情况下,彼此享有遗产继承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若干意见》(1989年11月1日)第13条的规定,同居生活期间一方死亡,另一方要求继承死者遗产,如认定为事实婚姻关系的,可以配...


·民法追诉遗产时效期限规定是什么?
      民法追诉遗产时效期限规定是什么?民法追诉遗产时效期限规定是三年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三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


·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不是法定继承人能继承遗产吗
       在没有合法有效遗嘱的情况下,被继承人去世的,就只能按照法定方式来继承遗产。此时就需要确定法定继承人,那么我国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哪些呢?本文针对这一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哪些人是法定继承人 (一)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二)父母 父...


·继承权丧失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继承权丧失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一、继承权丧失的概念是什么意思? 继承权丧失就是丧失作为继承人的资格,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 (2)为...


·父母没有立遗嘱遗产怎么继承
      父母没有立遗嘱遗产怎么继承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法定继承须在下列情况下适用:(1)被继承人生前未立有遗嘱;(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4)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5)遗嘱无效或遗嘱部分无效所涉及的遗产;(6)遗嘱未...


·父债需不需要子偿?
      “父债子不偿”这种说法并不准确,现有的法律规定中,虽然并不存在“父债子偿”的强制性规定,但是在特定的情形下,子女也需要对父母的债务承担偿还责任。 当子女作为继承人依法继承了父母的财产后,就要履行偿还被继承人欠下债务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九...


·一、农村都不给女儿继承权符合法律规定么?
      一、农村都不给女儿继承权符合法律规定么?儿女都有平等的继承权,不因是农村而改变,这是法律所规定的,女儿也不例外。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


·子女继承父母遗产分配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继承父母遗产的分配比例规定根据《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三十条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


·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
      有的男女在离婚之后,找到了自己的真爱又会再婚。而对于再婚的夫妻来讲,因为有过一段婚姻了,所以此时会格外小心,也会相应了解类似于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这样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为你做详细介绍。 一、再婚夫妻有相互继承权吗 夫妻互相享有继承权,是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家庭关系中地位平等的一...


·第一继承人指谁,具体包括哪些人
      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如果没有遗嘱,就是按照法定继承分配遗产。那么在法定继承中,应当如何分配遗产呢?此时应当先界定第一继承人和第二继承人。那么第一继承人指谁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第一继承人指谁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包括:(1)配偶。配偶是指符合结...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