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在各种继承方式中,只有按照法定方式来实际继承遗产的,那么才会涉及到继承顺序的问题。不过对于很多继承人来讲,可能对法定继承的顺序都不是很了解,下面我们就来告诉您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一、法定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人的继承顺序,主要是根据继承人与被继承人血缘关系和婚姻关系的亲疏远近和法定的相互抚养义务来确定的。我国《继承法》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或者丧失了继承权时,再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在同一顺序的继承人中,没有先后顺序,一般情况下都均等的分割遗产。别外,丧偶的儿媳与公婆,丧偶的女婿与岳父母之间没有血缘关系,也没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但是有不少丧偶儿媳和丧偶女婿对公婆和岳父母在生活上尽了抚养义务,这种道德风尚是十分可贵的。因此,《继承法》第12条还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由此可见,是否尽了赡养义务是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能继承公婆或者岳父母遗产的前提条件。只要符合这一条件的,也不受是否再婚的影响,他们继承的遗产也不影响其子女代位继承的权利。继承人范围有:配偶、子女、父母和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子女作为法定继承人,其继承权不受性别、年龄、婚生与非婚生的限制(见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同亲生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但是由于“养子女和生父母间的权利和义务,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婚姻法》第20条),从而养子女丧失对生父母的遗产继承权(见收养)。继子女同继父母间的继承权,根据婚姻法有关规定,只以互有扶养关系的为限。丧失配偶的儿媳同公婆之间、丧失配偶的女婿同岳父母之间的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在审判实践中也依他们之间的扶养关系而定。对父亲死后才出生的子女,即遗腹子,世界各国的继承法都特别规定保留其应继份额。如果胎儿出生后存活,就取得这份遗产;如果是死婴,则为他保留的份额,由其他法定继承人分配。兄弟姐妹是最近的旁系血亲,不仅同一父母的兄弟姐妹,就是半血缘关系的同父异母的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间也都互有继承权。祖父母和外祖父母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二、老人再婚财产如何继承
  凡是渴望“健康老龄化”的单身老人,总要有位合法配偶一起走过“夕阳红”。老人再婚日益得到社会尊重,却也遭遇了种种困境,困境背后是与财产、赡养、继承相关的种种纠纷。这些纠纷主要存在于再婚老人与配偶的子女之间对于财产继承争议。根据《继承法》的规定,老年人再婚的配偶对其财产也享有继承权。若没有遗嘱,再婚老人的财产在老人去世后按法定继承办理。对于老年人再婚的财产继承问题的解决,首先是从再婚以后新增加的夫妻共同财产中分出一半作为一方的遗产;再婚以前的个人财产也属于遗产。对老年人的所有遗产,没有遗嘱的只能法定继承,由其的父母、再婚以后的老伴和子女等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共同继承。具体继承的份额和方式,可本着照顾无劳动能力继承人的原则协商解决。在法定继承顺序中,主要就是要区分第一顺序继承人与第二顺序继承人,其中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并且他们都有继承资格的时候,那么第二顺序继承人就不能继承死者的遗产。若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遗产过户给孙子应该怎样办理
      遗产过户给孙子应该怎样办理如果要留,可以适用遗赠。孙子不是爷爷的法定继承人,爷爷订立的遗嘱在性质上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如想拥有遗产,应该在遗嘱生效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遗嘱人订立遗嘱的方式有以下几种方式: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值得一内提的是,这几种遗...


·继承人证明哪个部门开?
      继承人证明哪个部门开? 一、继承人证明哪个部门开? 合法继承人证明,需要继承人凭身份证,户口本,婚姻情况证明,和被继承人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先开具亲属关系证明。再凭以上证件和书面材料,到死者生前户籍所在地户籍管理派出所,开具继承人与被继承人之间的亲属关系,加...


·办理继承需要什么材料?
      办理继承需要什么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民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


·农村林权证是否可继承办理
      农村林权证是否可继承办理 一、农村林权证是否可继承办理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如果农村有林权证的山林是依法承包的,法律是保护承包人权利的,承包的山林是可以被继承的。继承权男女平等。不管农村有何村规村约或有不成文的风俗习惯,均不能排除法律的适用,公民的遗产继承应依照我国法律...


·放弃继承不能附加条件吗
      放弃继承不能附加条件吗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


·法律上第一继承人是谁
      法律上第一继承人是谁 1、配偶 合法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所以,同居关系的双方、婚姻被宣告无效或被撤销的双方互不享有继承权。须注意: (1)配偶一方在离婚诉讼中死亡的,另一方仍为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2)被宣告死亡人(若于判决宣告时并未自然死亡)于判决...


·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关系的成立不仅仅是一纸证明,除了生活中,在法律上更重要的意义是,婚姻双方成为了利益权利的共同体,尤其在财产方面,很多人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属定义并不明确,比如,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这里,我们将为您进行解答。 遗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一、若无特别说明,遗产属于夫妻...


·一、 死亡赔偿金怎么才算遗产?
      一、 死亡赔偿金怎么才算遗产?死亡赔偿金-宜认为是对死者近亲属的补偿,不应认定为遗产。死亡赔偿金是死者遭非正常死亡后才产生的,它不符合遗产的法律特征。应该说,死亡赔偿金是一种特殊的款项,它是填补死者近亲属因遭非正常死亡后家庭损失的弥补,不属于死者的遗产范围。从法理上分析,如果死者...


·去世前的钱属于遗产么?
      去世前的钱属于遗产么?去世前的钱属于遗产,只要是属于个人所拥有的合法收入是属于遗产。根据我国的《民法典》,遗产是指死者死后留下的个人财产,死亡赔偿金则是发生在死者死后的一种收入,所以它不属于遗产的范围,并且死者也无权对死亡赔偿金进行分配。但死者的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赔偿除死者的合理...


·夫妻间如何相互继承遗产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配偶属于法定继承人之一,且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这就意味着夫妻之间是可以相互继承遗产的。具体来说,夫妻间如何相互继承遗产呢?本文将为您做详细解答,帮助你解决疑惑。 一、夫妻间如何相互继承遗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1款明确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


·法定继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什么?
      法定继承案件的管辖范围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第三款规定:“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和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是指如果被继承人生前有两个以上的住所的,在哪个住所死亡的,该住所的法院就对继承纠纷有管辖权;若被继承人遗产在多个地方都涉及时,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