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关于民事纠纷的起诉条件,法律上面是做了统一的规定的,并没有具体区分是怎样的纠纷。那么对于遗产继承纠纷来讲,其私诉条件都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遗产继承纠纷起诉的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起诉应该符合的条件是: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遗产继承诉讼需要哪些证件
  
  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件:
  
  1、 当事人身份证明、亲属关系证明材料(如户口簿、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2、 证明当事人是合法继承人的、应当提交结婚证、户口簿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3、当事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或精神病人的,应当提交监护人的十分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公安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 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村委会或公安机关的证明。
  
  三、遗产继承诉讼证据
  
  1、遗产继承证明法定继承关系成立的证据: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书。
  
  (2)被继承人的婚姻、生育和赡养父母及抚养子女状况的证明材料(在法定继承人中如有死亡的,应当提交具体死亡事件、死亡证明及其婚姻子女的基本情况)。
  
  (3)证明是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应当提交收养关系证明书。
  
  (4)证明是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或者证明是被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抚养较多的,当事人应当提交被继承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或村民委员会出具的证明。
  
  2、 遗产继承证明遗嘱关系成立的证据如下:(遗产继承,财产继承等)
  
  (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公证遗嘱的,应当提交公证机关的公证书。
  
  (3)代书遗嘱的,应当提交代书遗嘱书。
  
  (4)自书遗嘱的,应当提交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具体时间的自书遗嘱书。
  
  (5)以录音形式立遗嘱的,应当提交录音并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6)口头遗嘱的,应当提供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的在场见证人。
  
  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起诉条件后,只能说法院会受理该案件,但如果当事人无法提供充足有效的证据,那么最后的判决可能还是会对自身不利。要是你不清楚该如何收集遗产继承纠纷的证据,可以咨询一下我们的在线律师。
  
  


·2023年继承法新规顺序是怎么样的?
      继承法新规顺序是怎么样的?根据《继承法》第10条和第12条的规定,我国法定继承人的范围是: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女婿。此外,依《继承法》第11条的规定,死于被继承人之前的子女的直系血亲可作为代...


·律师遗嘱见证
      律师遗嘱见证:是指律师应当事人的申请,根据自己的亲身所见,以律师事务所及见证律师的名义,依法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予以证明的一种活动。根据法律规定,在无足够相反证据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以见证的内容认定真实的根据,具有较强的法律效力。其特征是: 1、律师...


·代位继承有什么法律特征
      代位继承有什么法律特征代位继承具有以下特征:(1)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不适用代位继承。(2)被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只有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才发生代位继承。这里的子女包括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


·再婚原配子女有继承权吗?
      再婚原配子女有继承权吗?有的,当事人有遗嘱的,以遗嘱为准,没有遗嘱的。按法定继承序位来继承。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条件
      放弃继承权是否可以附条件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是可以放弃继承权的,而附条件放弃继承权的,要看所附的条件是否符合法律规定,才能确定是否有效。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


·一、继子女代位继承权的说法合理吗?
      一、继子女代位继承权的说法合理吗?继子女代位继承权的说法不合理的,继子女没有代位继承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可以成为代位继承人的身为分为几种不同情况,主要包括被继承人也就是父母的孙子孙女,或者外孙,外孙女,甚至是曾孙辈的孩子,但是要直系血亲才可以,也就是说继...


·附加遗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附加遗产的规定是怎样的 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指的是在法定继承中确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应分得的遗产份额的基本准则。继承法第13条对法定继承的遗产分配原则做了明确规定,我们应从以下两个方面来理解: 1、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均等。这是法定继承中遗产分配的一般原...


·婚后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婚后继承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这个是要视情况而论的。 1、如果是法定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2、如果是基于遗嘱继承得来的遗产,则属于个人财产; 3、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


·一、无效婚姻中若一方继承遗产平均分割吗?
      一、无效婚姻中若一方继承遗产平均分割吗? 1、无效婚姻中若一方继承遗产平均分割吗? 无效婚姻中若一方继承遗产可能并不会平均分割,是否可以平均分割需要看双方是否存在过错。 根据《民法典》(2021.01.01生效)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遗产继承顺序:
      遗产继承顺序: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相关规定,遗产人的配偶、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养女、继子继女)、父母(指亲生父母、养父养母、继父、继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遗产应当由此顺序继承人继承或分配继承;对于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遗产则由遗产人...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1)、二者的性质不同在代位继承中,代位继随便是直接参加被继承遗产的继承,且是基于其代位继承权的而取得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转综承是一种连续发生的二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2)、发生的时间和条件不同代位继承是被...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