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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该如何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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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合同的签订需要双方的共同合意。如果有一方不愿意,合同也就难以签订。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五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很多时候,劳动者由于各种思想的影响,认为签订合同自己就必须在用人单位工作满约定的期限才可以离开。其实并非如此,《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劳动者提前30天递交辞职信即可,这个辞职信必须是书面的,其次你要有证据证明已经递交给有关人员,这样无论你的老板是否批准,你30天以后离开就可以,不再需要付其他的法律责任。

  
      如果劳动者不愿意签订劳动合同,那么用人单位应该在一个月内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要求其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书面可以直接要求劳动者签名,用以证明已经通知到其人,也可以快递或者挂号信的方式,只要保留签收凭证即可。这样在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维护自己的利益。在完成通知义务之后,劳动者仍不愿意签订,那么一个月满后用人单位要出具书面的终止劳动关系的文书。只有在两个书面证据之后,才免除用人单位的经济补偿金支付。

  
      否则,用人单位应该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员工在给用人单位造成哪些损失时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在劳动者有过错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时候,劳动者仍然需要承担相应责任的,那么是哪些情形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的计算方法是,从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后的第一天计算至劳动者的实际工作时间,按照每月双倍工资给予劳动者补偿,但最多不超过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   二、劳动合同未签订怎样认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未签订认定...


·下岗、待岗职工到其他单位工作发生工伤的,该单位是否应当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实施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规定: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由职工受到伤害时其工作的单位依法承担工伤保险责任。根据该规定,下岗、待岗职工又到其他单位工作的,该单位也应当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


·用人单位在规定医疗期内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的规定》第3条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因此,在当事人确实有病需要治疗的情况下,只要请病假的时间不超出医疗期,单位应当批准病假并支付病...


·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的义务,是否承担违约责任?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劳动争议司法解释以规定,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后,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按照约定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的,法院应予支持。 竞业限制一经签订,对双方均由约束力,任何一方违约的,...


·员工不提前30天通知离职要赔一个月工资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对于劳动者无理由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作了明确规定,即只要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条对于劳动者未履行提前三十日的通知义务,是否需向用人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以替代提前通知期,并未作出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双倍工资的时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2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是否影响工伤责任承担?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


·试用期与见习期、实习期存在哪些区别?
      实习期——分为两种情况。一种如同见习期,用人单位应当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支付劳动报酬且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另一类是在单位进行社会实践的期限,不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如双方发生争议时,只能按照劳务关系处理。实习期是指在校学生充分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


·特定时段社会保险费追缴时效如何计算?
      《社会保险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2011年7月1日后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按照社会保险法和此规定执行;对2011年7月1日前发生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故本案的法律适用应当沿用国务院《劳动保障监...


·竞业限制的业务与地域怎么规定?
      根据法律的规定,对竞业限制的约定应当具体明确,如竞业限制协议中仅约定本行业或者其他行业,同类产品业务,相似的产品、业务,法院会要求用人单位进一步明确其主营业务以及竞业限制的范围;对竞业限制地域的约定,应当以能够与用人单位形成实际竞争关系的地域为限,法院会以用人单位业务实际辐射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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