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劳动争议仲裁案由包括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劳动争议仲裁案由包括哪些?
  
  一、劳动争议仲案件案由包括哪些?
  
  1、确认劳动关系争议。
  
  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关系定性问题发生的争议,如劳动关系是否存在、是否终止、是否有效等进行确认。
  
  2、劳动合同争议。
  
  劳动合同争议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以及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引发的二倍工资争议,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引起的支付经济补偿、赔偿金或违约金等发生的争议。
  
  3、社会保险争议。
  
  社会保险争议是指劳动者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费用和劳动者在发生劳动风险的情况下获得社会保险待遇而发生的争议。
  
  4、劳动报酬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劳动报酬,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因劳动报酬被克扣或拖欠与用人单位发生的争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工资标准发生的争议、因奖金、津贴、加班工资等引发的争议属于劳动报酬争议。
  
  5、福利待遇争议。
  
  福利待遇争议是指用人单位和有关社会服务机构为满足劳动者生活的共同需要和特殊需要,在工资和社会保险之外向职工及其亲属提供一定货币、实物、服务等形式的物质帮助而发生的争议。包含劳动者、用人单位因是否安排休息休假、补假,如公休日、探亲假等引发的争议。
  
  6、劳动保护争议。
  
  劳动保护是指用人单位在是否违反劳动法、社会保障法等国家、地方规定的女工保护、未成年工保护、工时、休假保护等方面在公法上的基准要求侵害劳动者而发生的争议。
  
  二、多项争议案由如何确定?
  
  根据案由规定中对劳动争议案件争议焦点的分类,劳动者申请仲裁时,如果争议焦点明确,如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后就经济补偿金的支付发生的争议,很明显应该立为“经济补偿金争议”;仅就追索劳动报酬发生的争议,立案案由为“追索劳动报酬争议”。但现在大部分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时,往往都不是单一的请求,一起看似简单的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往往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被拖欠的劳动报酬、加班工资以及参加社会保险等,对于这类案件,仅将案由列为“经济补偿金争议”或者“追索劳动报酬争议”,肯定是有欠妥当的。
  
  在劳动争议类案件的受理过程中,应该根据争议的内容:
  
  1、从三级案由中选择案由;
  
  2、三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在二级案由中进行选择,如劳动者既追索劳动报酬,又要求支付加班工资的,案由应列为“劳动报酬争议”;
  
  3、对于二级案由中没有规定的,可以选择适用第一级案由,如劳动者追索劳动报酬,要求用人单位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支付经济补偿金的,可将案由定为“劳动争议”。
  
  综上所述,我国《劳动仲裁法》对劳动争议仲裁案由有明确的规定,其中案由包括四级,通常有确定劳动关系争议、劳动合同争议、劳动报酬争议和福利待遇争议等。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件案由进行明确,有助于更好的解决劳动争议,维护双方利益,对于劳动仲裁案由的确定,应该能细化就细化。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法人责任是什么?
      没签劳动合同公司拖欠工资法人责任是什么?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支付劳动经济补偿金的前提条件是什么按照现行规定,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按照《劳动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具体包括以下12种情况:(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


·团伙诈骗员工如何认定?
      团伙诈骗员工如何认定?团伙诈骗员工的认定可以从是否存在犯罪事实,或者是否在犯罪事实的实施过程中直到辅助或者次要作用来进行认定,起辅助作用是为犯罪的实施创造有利条件,如提出建议、提供工具、排除障碍等。起次要作用是在主犯的指挥下进行某种具体犯罪活动,或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实施某种情节轻微...


·不服劳动仲裁,起诉的程序怎样 ?
      劳动者因工资、加班、五险一金以及经济补偿金等问题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按照劳动争议解决办法,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仲裁。经过劳动仲裁裁决后,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劳动者可以起诉。不过,起诉后要确定起诉的程序。   按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仲裁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


·怎么区别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
      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合同是完全不同类型的合同。让我们来看看它们之间的区别:首先,劳动合同是雇主和劳动者之间签订的协议。和其他内容合同。劳务派遣合同是劳务派遣单位与实际用人单位之间签订的合同。合同的内容是劳务派遣单位向用人单位派遣特定的劳动者等。第二,劳动合同是在双方建立劳动关系的基...


·单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单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单方违约解除劳动合同赔偿规定是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两倍来支付给劳动者赔偿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辞职)分三种情况: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个人原因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提前30天(试用期3天)通知用人单位,不用单...


·劳动合同纠纷的索赔技巧有哪些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经常会发生摩擦,从而产生劳动合同纠纷。而劳动合同纠纷通常都会涉及到赔偿问题,那么,劳动者在劳动合同纠纷索赔当中应该掌握哪些技巧?在下文中为您详细介绍。 劳动者在提起仲裁时需要掌握的技巧有以下几点: (1)要明确了解自己能请求的赔偿项目,做到不遗漏请求的项目;...


·拖欠工资劳动局一般怎么处理方法
      拖欠工资劳动局一般怎么处理方法 一、拖欠工资劳动局一般怎么处理方法? 1、和单位协商一致,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2、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经协调,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3、申请劳动仲裁,经过裁决之后单位支付员工工资。 4、裁决后单位拒不支付可申请移送法院,强制执行。 二...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仅限于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


·劳动者入职未满半年被辞退要怎么补偿
      单位辞退劳动者并不是看入职的时间有多长,只要是满足了《劳动合同法》中规定的辞退情形,那自然就是可以进行辞退的。而要是在劳动者入职未满半年的情况下,一般正处于试用期,此时如果单位违法辞退劳动者则就要做出补偿。不过此时应该怎么来补偿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劳动者入职未满半...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有什么后果 1、合同无效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在合同无效的情形下,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下称《施工合同司法解释》)第2条规定,承包人有权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即“无效合同有效化的处理原则...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