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的转换过程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的转换过程是怎样的? 一、上市公司的公司债券转股程序
  根据交易所规定,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司在其股票上市时,其上市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即可转换为该公司股票,转换的程序为:
  1、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人的普通股股票上市后,可转换公司债券可随时转换成股票。
  2、申请转股。投资者转股申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
  3、深交所接到报盘并确认其有效后,记减投资者的债券数额,同时记加投资者相应的股份数额。
  4、转股申请,不得撤单。
  5、如投资者申请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大于投资者实际拥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额,交易所确认其最大的可转换股票部分进行转股,申请剩余部分予以取消。
  6、为方便投资者及时结算资金余款,对于不足转换一般的转债余额,上市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当日以现金兑付。
  7、转股申请时间。转股申请时间一般为公司股票上市日至可转换债券到期日,但公司股票因送红股、增发新股、配股而调整转股价格公告暂停转股的时期除外。
  8、转换后的股份可于转股后的下一交易日上市交易。
  9、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最小单位为一股。
  10、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自愿申请转股期内,债券交易不停市。
  11、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交易期间,未转换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数量少于30000万元时,深交所将立即予以公告,并于三个交易日后停止其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停止交易后、转换期结束前,持有人仍然可以依据约定的条件申请转股。
  12、发行人因增发新股、配股、分红派息而调整转股价格时,深交所将停止该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停止转股的时间由发行人与交易所商定,最长不超过十五个交易日,同时深交所还依据公告信息对其转股价格进行调整,并于股权登记日的下一个交易日恢复转股。恢复转股后采用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二、上市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交易规则
  1、交易方式: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T+1交易。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委托、交易、托管、转托管、行情揭示参照A股办理。
  2、交易报价:可转换公司债券以面值100元为一报价单位,以面值1000元为一交易单位,结算单位为张(即100元面值),价格升降单位为0.01元。
  3、交易时间:可转换公司债券交易的集中开市时间同A股。
  4、交易清算:可转换公司债券实行T+1交收,交易清算参照A股的现行清算办法办理。
  5、交易终止:可转换公司债券在转换期结束前的十个交易日终止交易,终止交易前一周交易所予以公告。
  6、交易费用:深交所按成交金额的0.1‰向可转换公司债券买卖双方征收交易经手费,同时债券买卖双方还须向所委托的债券交易商交纳佣金,佣金按成交金额的2‰计取。
  以上就是关于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的转换过程的详细介绍,上市公司可以在公司的股票上市交易后,申请转股将其转变为公司债券,反之亦然。需要注意的是,在申请转股的过程中,其申请不会因为主观因素而被撤销,所以在提交申请前要再三确认。更多法律知识您可以登入网站咨询相关的律师。
  
  
  


·2023年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根据《刑法》中的规定,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归还的应当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果情节严重处以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数额巨大拒不退还的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法律依据:《...


·违法发放贷款罪 立案标准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是一种扰乱国家金融秩序的行为,情节严重者构成犯罪。 违法发放贷款罪的犯罪主体一般为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在认定行为人是否构成此罪的时候,需要考虑到立案标准。如果符合了规定的立案标准,那么此时才构成此罪。那法律中规定的违法发放贷款罪 立案标准是什么呢?请一起在...


·欠网贷钱不还会怎么样2?
      欠网贷钱不还会怎么样2? 欠网贷钱不还会怎么样 1、罚利息以及违约金 如果贷款不还的话,那么最先遇到的就是高额利息以及相应的违约金,如果不想要让自己陷入到贷款泥潭当中,最好还是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 2、信用会受损 不管是借了银行的钱,还是网贷平台的钱,如果出现逾期不还的现象,那...


·民间借款合同包括哪些内容呢
      在我们的现代化社会中,人们的法律意识也越来越高了,我们开始重视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就比如说我们在借款给别人的时候,我们往往都会签署一个借款合同。现如今,我们的借款合同,不仅仅会出现在一般的市场商业的借款活动中,同时也经常会被我们用来用于自己的一个私人借贷方面,但是现实中...


·股权转让限制条款有哪些内容?
      股权转让限制条款有哪些内容?根据新《公司法》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精神,引起股权转让变动的情形有以下几种:(1)股东之间主动转让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股权;(3)因股权的强制执行引起的股权转让;(4)异议股东行使回购请求权引起的股权转...


·变更合同价款的程序是什么
      变更合同价款的程序是什么 一、更合同价款的调整的程序 (1)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2)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工程师确认...


·新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如何处罚
      新刑法关于挪用公款罪如何处罚根据贪污贿赂刑事案件最新司法解释,挪用公款罪有以下量刑标准:1、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属于情节严...


·债权人会找债务人妻子的事吗
      债权人会找债务人妻子的事吗债权人出借自己的资产给债务人,双方形成债权债务关系,当债务人不履行自己的还债义务时,债权人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权。但现实生活中,许多债权人并不走法律的途径,对其共同债务的承担者进行债务讨要。今天我们就债权人会找债务人妻子的事的相关情况进行分析,希望可以帮...


·夫妻一方的借款另一方需要还吗?
      生活中,夫妻对外借债时,一般也只是由一个人去借,而不是两个人一起去借。那么,在法律上,夫妻一方的借款另一方需要还吗?对于这个问题,不少夫妻在离婚时,为了避免后续麻烦,会进行明确的约定。那如果夫妻约定由自己单方还债会有法律效力吗?下面将为您做一个较为具体的阐明。一、夫妻一方的借款另...


·借钱给别人是打借条好还是打欠条?
      借钱给别人是打借条好还是打欠条? 应该打借条。 借条和欠条的性质是不一样的,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则不一定是借款。借款主要是因借贷而产生,欠款则可能是因为买卖、租赁、利息等原因产生。借款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那么债权人可以在任何时间索要,时...


·网贷还款逾期一天是否会坐牢?
      普通老百姓如果因为临时资金周转不开的话都会向亲戚或者是熟人借一点钱。当然,也有可能是大笔的金额向银行借贷。但是现在生活中比较常见的一种贷款方式就是进行网络贷款。网络贷款,有时候逾期会未归还。那么网贷还款逾期一天是否会坐牢?一、网贷还款逾期一天是否会坐牢?对于网贷,逾期未还的,最先...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