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广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广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
  
  老师作为社会上最为重要的职业之一,每个月的福利待遇也是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而且每年关于教师的工资福利待遇问题的报道也是非常的多。虽然教师行业并不是公务员,但是教师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却与公务员的相类似,但是由于工作的特殊性,每一年还需要对中国的公益事业做出一定的贡献。那么就有人会问广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下面给您简单介绍一下。
  
  广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
  
  一、收入部分
  
  1、每月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补贴部分:1960元(约)
  
  2、桂林市执行“阳光补贴”政策,正科级每月:540元。
  
  3、每年13个月工资。注意:第十三个月的工资只是公务员的基本工资,补助部分不计:1300(约)。
  
  4、市政府每月发给公务员出勤奖金,正科级400元(约),年终一次性打入公务员银行卡。
  
  5、桂林市每年超额完成自治区的税收任务,每年奖励公务员2个月的工资(只是基本工资,补助部分不计):2600。
  
  6、单位每月有一个下乡补助:130元。
  
  7、由于市政府实行阳光补助后,各单位的其它福利不给再发了,平均每月:200元(约)。
  
  8、防暑、防寒、独生子女、书报、中餐等杂七杂八补助,平均每月200元(约)
  
  9、住房补助,每月400元(约)。
  
  综上,每月的工资收入应该是:4000元左右。
  
  二、扣减部分
  
  1、扣税,每月约50元。
  
  2、防洪、教育基金、住房公积金等,约450元。
  
  3、政府以各种自愿名义的赈灾、捐款,其实完全属于强治性质的公益活动,全年约:300-500元。
  
  综上:一年约扣大约在7000元以内。
  
  应该说,每年的收入不会超过40000元。
  
  另外说明:
  
  1、广西属于西部地区,工资收入与沿海发达地区和直辖大城市有一定的差距,这种差距大约在一倍左右。也就是说,江苏、广州、上海市正科级公务员一年收入大约在80000元上下。
  
  2、公务员有一些灰色收入,这里主要包括:福利分房、集资住房,这些房产的投入只有市场价格的四分之一乃至更少。这是普通公务员的最大“合法外块”。
  
  3、普通公务人员只有极少数掌握到可以“吃”、“拿”、“卡”、“要”的行政职能,可以说,我们的大多数公务人员是“基本合格”的干部。当然,少数黑官是有,但,仅仅是极少数。
  
  4、今年广西公务员加工资,性质是“省标”部分,去年加的是“国标”。我大约每月可以增加450元左右。但这是小道消息,因为钱没到口袋都是空的呀。
  
  以上便是对广西教师工资福利待遇怎么样问题的简单介绍,对于教师来说很多时候工资确实不够花,所以很多教师都会去开办培训班,或者是让家人朋友去开办教育机构。但是对于这一点在很多地方已经被彻查,所以对于教师工资的问题依然没有得到解决,教师依然处于社会生活的中下层,需要得到国家的更多关注。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一、支付的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


·工程投标报价技巧有哪些
      工程投标报价技巧有哪些工程投标报价技巧有哪些1、报价原则(1)报高价的原则。一般来说,下列情况下报价可高些:一是施工条件差的,如场地狭窄、地处闹市的工程;二是施工要求高的技术密集型工程,而本企业这方面有专长,声誉较高的;三是小工程,以及自己不愿做而被邀请投标的工程:四是特殊工程,...


·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无效劳动合同有哪些
      我国法律有严格规定劳动合同的签订程序,包括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的内容、生效条件等都有明确的规定。如果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则可能会无效。具体来讲,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哪些劳动合同是无效的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无...


·工程质保期到期了有问题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
      工程质保期到期了有问题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一个工程对于您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尤其是工程的质量,当然我们您都知道的事工程的质量有一个保证期限,但是有的时候工程质保期到了但是工程的质量却出现了问题,也就是说工程质保期到期了有问题的责任应该由谁承担?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


·一、老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否可以申请仲裁?
      一、老工伤保险待遇纠纷是否可以申请仲裁?老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也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解决。和单位因为工伤待遇纠纷,必须先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再起诉,对社保局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可以向同级政府或者上级社保局申请行政复议,或者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劳动法第79条规定,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


·手指筋断了算几级工伤怎么赔偿
      一、手指筋断了算几级工伤 如果指功受影响,手指筋断了算十级工伤。 手指筋断了经过治疗后,如果手指功能受到影响,按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为十级伤残。 二、怎么赔偿 十级伤残赔偿7个月的本人工资。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可以享受的待遇如下; 第...


·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是怎样的?
      经常注意劳动纠纷的人会发现,有那么些案子是会涉及到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的纠纷,这类纠纷一般发生于工矿企业或者建筑类企业,像这种类型的纠纷,处理的关键地方在于用工主体责任与劳动关系的区别上,这样才能有效解决这类纠纷。一、用工主体责任和劳动关系的区别是什么?第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劳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1、用人...


·工伤保险赔偿程序具体是怎样的
      在用人单位为职工购买了相应的工伤保险的情况下,要是职工不幸发生了工伤事故的话,那此时的赔偿一般是根据工伤保险,由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承担的,而申请进行工伤保险赔偿也有具体的程序,那究竟工伤保险赔偿程序具体是怎样的?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保险索赔需要哪些材料 (一)...


·劳动局规定多少岁才不算童工
      法律和劳动局规定多少岁才不算童工进行了明确规定和说明,每个企业都应该严格遵守。为了保护未成年人的健康和成长,国家任何企业雇佣童工工作,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要对用人单位进行行政处罚,情况严重要进行罚款。这也是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的需要,下面我们就具体的介绍下,和童工雇佣有关的内容。 ...


·员工缺勤扣绩效后还要扣工资吗?
      缺勤扣绩效后还要扣工资吗?迟到,属于缺勤,只是缺勤的时间较短,迟到的时间没有劳动,不发给报酬符合法律规定。无正当理由迟到,因为迟到导致用人单位经济损失的,劳动者还应当赔偿损失。对迟到工资的具体扣发,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可由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所谓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