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土地使用权是抵押还是质押?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土地使用权是抵押还是质押?抵押和质押是物权的两种形式,土地使用权是抵押还是质押就是在进行担保等情况下需要注意的一点,抵押和质押在对物权的所有权方面是有一定得差异的,一个所有权会转移到债权人,一个所有权还是归债务人所有。因此是抵押还是质押需要好好的了解一下有关法律规定。一、土地使用权是抵押还是质押土地使用权只能抵押,不能质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一种不动产权利的抵押,它有以下特点:用于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有偿出让或转让方式取得的合法土地使用权,并且是已办理土地登记手续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抵押权设定本身并不发生土地使用权转移,即土地使用权抵押后,土地使用者可继续对土地进行占有、收益,只有在债务不能履行时,抵押权人才能依照法定程序处分土地使用权,此时土地使用权才发生转移。土地使用权抵押时,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随之抵押。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抵押时,其使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也随之抵押,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必须同时抵押。土地使用权抵押不得违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规定。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抵押后,并不丧失转让权,但在转让土地使用权时,应告知抵押权人。二、客体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所谓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土地使用者在缴纳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后取得的土地使用权。由于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是无偿的,所以以土地使用权作抵押应符合下列条件。土地使用者须领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具有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合法的产权证明。以抵押划拨土地使用权所获收益抵交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或者房产管理部门批准。2、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所谓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国有土地所有人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交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后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因此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人是有偿取得使用权,对土地使用权有权作出处分,包括抵押。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同时抵押。3、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一般不能抵押。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包括耕地、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等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但是为了促进荒地的开发利用,《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对“四荒”的土地使用权规定允许抵押,但是必须要符合下列条件:第一、用来抵押的使用权必须明确为荒地使用权。第二、对该片荒地抵押人应享有承包经营权。第三、须取得发包方的同意。4、乡(镇)村企业的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规定,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只能随其地上的建筑物一同抵押,而不能单独抵押。当以乡(镇)村企业的建筑物抵押时,其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应同时抵押。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设定条件类似于以划拨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抵押规则。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土地使用权是抵押还是质押的答案是抵押,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是属于不动产抵押,土地的使用人在进行抵押后可以继续使用土地,并不需要将土地的使用权转移给债权人。需要注意的是,进行抵押的土地使用权必须是通过合法手段获取具有土地证的土地。
  
  
  


·农村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可以获得哪几种补偿呢?
      一、农村宅基地被征收之后,可以获得哪几种补偿呢?   1、补偿宅基地本身补偿   首先作为宅基地被征用之后肯定会有补偿的,而具体补偿的标准是根据大家所拥有的宅基地的面积来决定补偿金额,按照每平方补贴多少算的,但是每一个地区的补偿金额是不一样的,这个还是要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的因...


·政府征收土地和拆迁需要什么手续
      政府征收土地和拆迁需要什么手续政府征收土地和拆迁需要什么手续 (1)房屋拆迁首先相关拆迁文件要齐全,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办理存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补偿安置资金存款证明等。 (2)房屋拆迁需要有《拆迁许可证》,拆迁...


·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不过户是否合理
      土地使用权转让不过户是否合理?不合理,土地使用权的产权人是以土地使用证上登记的名字为准的,所以,签订了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以后,必须要抓紧时间到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证的过户。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的相关情况1、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过转让人实际享有的土地使用期限。2、国有...


·年最新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征地补偿标准  辽宁省本溪市南芬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区片范围:郭家街道、思山岭街道、下马塘街道。   补偿标准:区片价:70000元/亩;建设用地:70000元/亩;未利用地:56000元/亩。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


·宁乡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各个城市征地都在紧张有序的在进行中,而对于征地的补偿款各个城市也制作了出来,就是为了能给您一个准确的标准,那么对于宁乡县征地补偿标准是怎么样的?是根据宁乡县的位置、地类、面积、还有青苗的种类、数量来进行计算,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第二十二条 征收土地按照预征地公告发布...


·的暴力征地拆迁事件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的暴力征地拆迁事件的相关内容有哪些 征地拆迁事件处理说明 《关于严格管理防止违法违规征地的紧急通知》提出五点明确要求: 1、强化思想认识,严防因征地引发矛盾和冲突。积极稳妥地做好征地工作,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在促进经济发展和保护耕地的同时,要将...


·父母宅基地是不是合法遗产
      根据法律规定,宅基地是不能作为遗产继承的。《民法典》规定: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而《土地管理法》第6条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地...


·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
      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从农民种地,企业建厂,到开发商盖楼,社会日常的生产活动都会牵扯到使用土地的问题。我国的土地公有制决定了土地的所有权为国家,作为公民的我们只能享有土地的使用权。那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之间的关系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


·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
      村民种植的土地是集体土地,村民只有土地承包权,当国家建设需要征地的时候,会提前发布征地公告。涉及到的每户村民都应该和征地部门签署补偿协议,明确补偿款金额和支付方式。一般来说,这笔钱村民是不能全部拿到的。那么,村民征地补偿款分配方式是怎样的?下面我们通过本文了解下。一、村民征地补偿...


·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
      如何确定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一、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概念 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是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该项权利的权利主体为公民或集体;权利客体为集体所有土地或国家所有由全民所有制单位或集体所有制单位使用的国有土地;权利内容由合...


·六盘水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六盘水市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家的各项建设都在飞速发展。各城市在进行改造的时候,对于一些比较破旧的旧城老街的改造,是各级政府比较注重的一个问题。在进行改造的过程当中,会涉及到对老百姓的征地补偿问题,各政府的征地补偿标准都不太一样,今天我们为您介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