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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单位对劳动者的追偿权应当在何种范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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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侵权责任法未对追偿权作出规定,立法者给出了如下理由:其一,从目前的发展趋势看,不少国家越来越限制雇主行使追偿权或者不允许雇主进行追偿,认为雇主可以通过企业保险等方式来解决赔偿费用的问题。其二,侵权责任法主要解决对外责任的问题,用人单位和工作人员的内部责任可以通过协议等方式来约定。根据世界立法趋势及我国侵权责任法的立法本意,用工者的追偿权应属约定权而非法定权,用工者与工作人员对追偿的具体范围和比例可以自行约定。

   从法理的角度分析,法院依法对用工者追偿权的行使进行限制,能够有效防止用工者滥用权利,同时也符合过失相抵、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当用工者行使追偿权时,如果不对其进行限制,则用工者极有可能将其风险全部转嫁到工作人员身上,而不问工作人员的过错责任、承担能力、收入水平等因素,这样会造成用工者权利的滥用,使工作人员的权利无法得到保障。而且,在签订合同时,除工作人员应当考虑到工作风险外,用工者也应当考虑到自身的经营风险。在实际的生产经营过程中,用工者责任的发生往往也不单是工作人员的过错,通常与用工者提供的劳动条件、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存在一定的关系。因此,当发生侵权责任时,应当根据过失相抵、权利义务一致的原则,确定用工者的有限追偿权。

   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维权往往有多重保障。而当用人单位的权益受到劳动者侵害时,救济方法则十分有限,一般以“违约金”或“赔偿损失”两种途径为主。《劳动合同法》还规定除“服务期”和“竞业限制”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这也就意味着,当员工有其他损害行为时,用人单位只能通过主张“赔偿损失”要求其承担责任。

   《违反〈劳动法〉有关劳动合同规定的赔偿办法》(劳部发[1995]223号)第六条:

  

  “用人单位招用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除该劳动者承担直接赔偿责任外,该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其连带赔偿的份额应不低于对原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总额的百分之七十。


·劳动者对其违反单位规章制度所造成的单位损失应否赔偿
      实践中,如果劳动者因违反企业管理制度进行生产活动而受到一定处罚,如扣发奖金等情况,劳动者还可以接受。但谈到对企业的损失承担过错赔偿责任时,很多劳动者是难以理解的。所以,对于一些可预见的情形,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下来,有相关法律规定依照法律规定;无法律规定,双方可以协商一致写...


·关于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应否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
      如果属于劳动合同能够继续履行,或者劳动者基于特定的理由解除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均非本司法解释规定的劳动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形,也就不存在适用本条的前提。 用人单位经营期限届满,且用人单位不再继续经营。如果用人单位虽然经营期限届满,但是其通过修改章程且通过变更登记的形式继...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问题
      我国目前对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依据包括:

    1、《劳动法》第20条第二款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大学生能否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1995年劳动部颁发的《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二条的规定:“在校学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就业,未建立劳动关系,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因而x某是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不属于劳动者,因而签订的劳动合同不具备法律效力,所以x某的劳动争议申请主...


·用人单位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是否还需要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在录用劳动者时,应当向劳动者明确告知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在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及法律依据。如果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在招聘时明确告知劳动者录用条件,并且提供证据证明劳动者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那么,用人单位就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项的规定与劳动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低于集体合同标准的,该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1、我国《劳动法》将集体合同置于同劳动合同并列的地位,并且对集体合同的内容、订立和效力作了原则性规定;《劳动合同法》则设专节对集体合同制度作出基本规定。 2、《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对劳动条件和各项劳动标准作了规定,而集体合同则根据各企业的自身条件又作出了更为具体的规定,这...


·在经济补偿的支付方式、数额等方面有瑕疵的竞业限制是否有效?
      具体到未约定经济补偿金的竞业限制条款的效力问题,经济补偿金是对竞业限制条款限制劳动者的劳动自由权、生存权的一种补偿。劳动者的劳动自由权、生存权与用人单位对商业秘密的权益形成冲突,为了平衡两种权益,经济补偿金就成为必需。如果竞业限制条款未约定经济补偿金或明确约定不给予经济补偿金,显...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者不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会有什么后果?
      《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不...


·用人单位未通知工会能否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工会法》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通知工会,不能仅简单地理解为履行了通知义务这一程序即可,而应理解为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还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


·未办理就业证的外国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十四条就规定。外国人、无国籍人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中国境内的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未依法取得就业证件即与内地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当事人请求确认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


·退休后又去工作了,原公司可以停发退休金吗?
      按照法律上规定的退休年龄,因为退休后还有劳动力,所以许多劳动者选择再就业,而公司以为劳动者重新就业,接下来自己也就不再负担退休金。其实,只要是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并办理好退休手续的就可以领取退休金,公司需要按规定交付。   在实践中对于当前员工的退休规定必须满足以下的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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