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谁组织验收?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谁组织验收?
  
  承包人在与发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后就可以带领施工团队进行工程建设,在施工完成后再由相关人员进行质量评定,只要工程质量评定合格或达到合同标准的就可以与发包人中终结合同关系。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参与质量评定者必须符合规定,那么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谁组织验收的呢?具体人员组成将在下文介绍,请继续往下阅读。
  
  一、工程质量检验人员的组成及检验程序
  
  1、检验批和分项工程应该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分部工程应该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分部工程的勘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施工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评定,并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验收报告。
  
  建设单位接到工程验收报告后,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含分包),设计,监理等单位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
  
  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15天)将竣工报告和有关文件,报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
  
    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二、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条件
  
  1、检验批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查合格。
  
  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分项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3、分部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分部工程(子分部)所含的分项工程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地基与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单位工程的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子分部)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单位工程(子单位)所含的分部工程有关工程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5、不合格工程处理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照下列规定进行:
  
  (1)经过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评定。
  
  (2)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进行验收。
  
  (3)经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是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达到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进行验收。
  
  (4)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虽然改变了外型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功能,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验收。
  
  (5)经过返修或加固处理的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严禁验收。
  
  工作质量评定是验收工程项目中最重要的一环节,而工程质量检验一般由有资质的监理人员和质量负责人共同参与,经过这些专业人员的工程质量评定后所有评定项目皆达到合格甚至优良级别的工程才能验收,如果评定结果为不合格的只能返工直至工程质量评定结果为合格。
  
  


·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有何不同?
      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有何不同? 近年来,随着出台对建筑行规范的各种条例以及各种执法力度的加强,一些人对建筑工程转包和分包的概念还不是十分清楚,从而出现了非法转包和违法乱包的情况。针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简单讲一下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有何不同。 一、建筑工程转包与分包的概念 根据《...


·解除劳动合同怎么办理,有哪些程序?
      解除劳动合同往往涉及到一方或者多方的利益选择,如何正确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有效地办理解除劳动合同的手续对当事人的权利保护至关重要,接下来,由我们给您介绍一下解除劳动合同的办理及其相关内容。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概念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


·西安工商局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内容是什么?
      房屋租赁合同是日常生活中老百姓遇到比较多的一种合同形式,不同的地区和部门对应的合同版本有所不同。西安市工商局为了规范签署房屋租赁合同活动,特出具了西安工商局标准版房屋租赁合同,供西安市民参考,下面我们就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合同内容有哪些。 西安市工商局房屋租赁合同范本 出租方(...


·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影响有哪些?
      我们知道,劳动合同法主要是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所以,自从劳动合同法实施以来,完善了劳动合同制度,更加明确了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以及义务。当然,企业需要承担更多了义务和责任了。那么,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影响有哪些?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来具体了解下吧。 1、书面劳动合同的限制和惩罚 ...


·电力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
      电力工程质保资料有哪些?质量保证资料是指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反映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的真实记录。质量保证资料是否准确、齐全,直接影响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评定以及工程使用若干年后的维修、加固、改造等。1、主体结构技术质量试验资料;2、原材料试验,各种预制件质量资料,合格证明;3、工程总...


·国企没有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
      国企没有节假日加班工资怎么计算?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依据是平时工资的3倍,《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


·我们在工作前都会签劳动合同,那劳动合同签不签呢?
      我们在工作前都会签劳动合同,那劳动合同签不签呢?不签劳动合同犯法吗?违反劳动合同的情况,签劳动合同应注意什么?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犯不犯法。雇佣员工不签劳动合同会犯法吗 下面就为您整理一下劳动合同签不签,怎么签。 一、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劳动...


·企业职工高温费可以进福利费吗?
      高温津贴是国家发放的,补贴给在炎热夏季的高温下工作的职工,保障企业职工在高温下作业的安全和身体健康,但是很多人对于高温费是否属于福利费有疑问,在搞不清楚的情况下往往会错过本应属于自己的利益,那么高温费可以进福利费吗?本文将详细做一个解答。 一、企业职工福利费是否包含高温费 根据...


·劳动法律援助是什么呢?
      劳动法律援助是什么呢? 一、劳动法律援助 劳动法律援助,是指劳动者在发生劳动争议时法律援助机构对劳动者提供的服务,目前提供劳动法律援助服务的机构主要是各地的司法部门下辖的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中心的经费由当地的财政部门保障。 在《劳动合同法》颁布实施以后,劳动争议仲裁案件激烈上...


·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
      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劳务合同违约赔偿金怎么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列》第二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之规定支付了赔偿金的,不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的计算年限自用工之日起计算。” (1)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入职五天签合同离职可以吗,劳动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用人单位招聘入职后,我们是需要和用人单位签订入职协议合同的,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劳动协议合同,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协议合同的话,后续可能会给我们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一定要签订劳动协议合同,但如果签订没多久就想要离职的话,如果出现入职五天签合同离职可以吗 入职五天签合同离职可以吗 正...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