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施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施有哪些?
  
  工程项目具有繁杂性,涉及的领域也是十分广的,不仅只有建筑行业需要修建工程,其他诸如消防、家居、绿化等也可以从事工作业。各领域的工程质量事故都时常有发生,不同领域应当采取不同的控制措施,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施有哪些呢?
  
  消防工程质量事故控制措施
  
  1、消防系统的选用;
  
  2、施工过程中质量的控制;
  
  ①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体系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对于不完善的要督促其进行完善;
  
  ②对于进场材料严格验收,对于不合格的材料严禁入场;
  
  ③通过现场巡视与工序检查力争将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④通过水压、气压试验检查管道连接的最终质量;
  
  ⑤消防工程的技术复核。在施工中,对所有防火灭火设计的安装部位的预留孔洞;定位坐标和有关技术要求进行复核,并予以记录和签证。
  
  ⑥中间验收、测试:在消防工程施工中,对一些特殊的消防分类系统,为保证总安装和试行和可靠,应进行中间验收和测试;
  
  (1)室内消火栓给水管网静水压测试;
  
  (2)喷洒管网每层静水压测试;
  
  (3)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线路穿管后的接地、绝缘测试,线制、线色验收;
  
  (4)防排烟阀开启,关闭测试;
  
  (5)装饰装修材料的阻燃性能测试;
  
  ⑦对预埋于梁、板、柱、墙体的消防控制线路的管线,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管线,探头盒,模块盒、按钮的位置、室内消火栓箱与
  
  水泵的起动线路,火灾事故应急照明线路,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内埋管道,防火卷帘预埋件等待的安装到位,取量和材料型号、质量及施工质量进行复核,无误后由建设单位代表,消防监督员,施工队伍的施工技术员签章记录予以隐蔽;
  
  ⑧消防工程施工与其它各施工专业的协调;消防工程在施工中是配合主体结构施工,这样就会形成交叉施工以及干扰的现象。现场协调是保证消防工程质量的有力措施之一。
  
  ⑨注意与其他安装专业的配套施工,在走廊部位往往管线较多,安装各专业的综合剖面图设计院往往不出,这就需要在施工前排好此部位的安装专业施工剖面图。在施工过程中往往施工单位较多,施工顺序容易混乱,这时候就应按有压管让无压管,小管道让大管道的原则来指导,协调现场各施工单位之间的施工,这样才能做到有条不紊,从而减少返工,节约工期。
  
  ⑩消防产品质量认可:对建筑所安装的消防产品在到货时应认真地进行检查,验货和质量认可,杜绝伪劣,型号不符的消防产品在建筑中使用。
  
  其中较为重要的是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的控制。在施工前,主要制定施工方案案,在购买材料时需要严格把关,对于那些不合格的不能用于施工,此外在施工过程中,监工方需要进行巡视,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制止。
  
  


·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
      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会计处理是怎样的您都知道,建筑不是一项可以儿戏,可以随随便便完成的事情。我国对于建筑建筑物包括商业住房、桥梁还有一些大型的公共设施的要求都是非常严格的,这涉及到人们的生命安全,不得不加以重视。其中,有一个法律词汇叫做工程质量保证金。工程质保金税法规定的主要内容...


·劳动争议仲裁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怎么理解?
      一、劳动争议仲裁应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应怎么理解? 《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


·工伤是指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伤害
      工伤是指公司员工在执行工作任务过程中发生的伤害。工伤可以收到一定的经济补偿。劳动者因为工伤住院治疗期间,如果劳动合同期满。此时企业能否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规定: 1.如果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是工伤,并被确认为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数额是多少
      一、向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数额是多少 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9号)第十一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追诉标准是数额较大,而“数额较大”的数额起点为六万元。 需要说明的...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不发工资怎么办?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并且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寻找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只要证明双方之间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就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用...


·单位工伤事故经过报告怎么写?
      单位工伤事故经过报告怎么写? 每个单位都会有专门的部门负责人并且他们的职责往往都是管理部门内容人员的一切事项,尤其是在本部门发生了工伤的情形时就需要该负责人对其事件发生的经过进行详细的调查并且将其书写在规范的报告当中交给单位。那么,单位工伤事故经过报告怎么写? 一、单位工伤事...


·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一般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就是劳动关系,而对于这种关系,法律中也是作出了多种分类的。那么到底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 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


·委托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委托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一)、伤者居民身份证或死者居民身份证。 (二)、伤者或死者家属委托律师或其他人代理申请工伤认定的: 1、委托律师代理的,律师需要向劳动局提交律师事务所函和伤者或死者家属的授权委托书,随身携带律师证备验; 2、委托其他人代理的,需...


·工伤认定时间多长才能作出结果
      经过专业的认定,一旦确定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受到的人身损害属于工伤的话,那之后才能按照工伤事故的规定进行处理,受伤劳动者也才能依法享受到相应的工伤待遇。不过实践中,提出了工伤认定申请之后,通常工伤认定时间多长才能作出结果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工伤认定时间多长才能作...


·公司法人超过60岁是否可以 可能大家在日常的工作过程当中也
      公司法人超过60岁是否可以 可能您在日常的工作过程当中也会发现,公司登记的公司法人代表,具体在公司当中并没有从事什么工作,也有可能就是公司董事长的家里人。其实在我国的公司法当中,虽然说对公司的法人代表有一定的要求,但是对于公司法人的年龄并没有明确规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公司...


·公路工程质量验评划依据是什么?
      公路工程质量验评划依据是什么 工程在竣工完成以后,我国相关部门不仅会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但有些情况下也会对工程质量进行等级上的划分。因为毕竟我国大大小小各种各样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单位和相关技术人员的水平都是不一样的,同样公路在修建完成以后,也会进行质量等级划分。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