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高温费工资福利费指的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由于很多企业职员即使在高温环境下也是不能得到休息的,为了保障这部分职员的人身权益,那些在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是可以得到高温费的,那么高温费的发放是属于工资还是福利呢?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高温费工资福利费指的是什么?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高温费工资福利费指的是什么?
  
  (一)什么是工资
  
  工资(Wages)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工资可以以时薪、月薪、年薪等不同形式计算。在中国,由用人单位承担或者支付给员工的下列费用不属于工资:
  
  (1)社会保险费;
  
  (2)劳动保护费;
  
  (3)福利费;
  
  (4)解除劳动关系时支付的一次性补偿费;
  
  (5)计划生育费用;
  
  (6)其他不属于工资的费用。
  
  在政治经济学中,工资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工资是生产成本的重要部分。法定最少数额的工资叫最低工资,工资也有税前工资、税后工资、奖励工资等各种划分。在政治经济学中,资本本质上是劳动力的价值或价格。
  
  (二)什么是福利费?
  
  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工资总额的14%提取,主要用于职工的医药费,医护人员工资,医务经费,职工因公负伤赴外地就医路费,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职工浴室,理发室,幼儿园,托儿所人员的工资的费用!
  
  (三)什么是高温费?
  
  高温费,又称高温津贴,主要指在高温作业以及高温天气期间安排劳动者作业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的一种)。
  
  二、高温费属于工资还是福利?
  
  高温费通过“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1、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规定,防暑降温费等职工福利费应纳入应付职工薪酬科目核算。
  
  2、按规定发放防暑降温费和高温津贴的会计分录如下。
  
  无论以实物还是现金发放防暑降温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防暑降温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符合规定发放的高温津贴:
  
  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岗位津贴(高温津贴)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供给全体职工的清凉饮料和保健用品:
  
  借:管理费用或制造费用——劳动保护费
  
  贷:银行存款或库存现金
  
  三、企业职工福利费是否包含高温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企业工资薪金及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3号)第三条关于职工福利费扣除问题明确规定:《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第40条规定的企业职工福利费,包括以下内容:为职工卫生保健、生活、住房、交通等所发放的各项补贴和非货币性福利,包括:
  
  1、企业向职工发放的因公外地就医费用;
  
  2、未实行医疗统筹企业职工医疗费用;
  
  3、职工供养直系亲属医疗补贴;
  
  4、供暖费补贴;
  
  5、职工防暑降温费;
  
  6、职工困难补贴;
  
  7、救济费;
  
  8、职工食堂经费补贴;
  
  9、职工交通补贴。
  
  显然,根据法律规定,按照上述第五条,高温补贴属于企业职工福利费。
  
  四、高温费是否属于福利费?
  
  首先要明确有两种福利费,一是管理费用福利费,二是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管理费用中的福利费是可以列此项,但区别在于企业是否愿意支付,但未必给员工发放;而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是企业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要求必须支付给员工的福利,高温费就属于应付职工薪酬福利费。
  
  高温津贴是依据2012年6月29日政府发布的,关于印发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放的。因此,发放高温津贴是有法规依据的,不是想发就发、想发多少就发多少、想发几个月就发几个月的。享受高温津贴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也就是说,高温费可以进福利费。
  
  值得注意的是:
  
  1、高温补贴属于公司给员工的福利之一,也是劳动法要求的福利之一,视具体情况执行,并非所有情况均为强制性发放的。
  
  2、在无法降低减低高温环境下,还要提供相应的清凉饮料、必要的劳动防护设施和用品、设立相应的休息场所(要求至少有桌椅,通风良好或配备空调等降温防暑措施)、防暑药品。
  
  3、劳动者在高温条件下引起中暑,经省卫生厅行政部门批准诊断为职业病,可以依法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对于那些在高于一定温度在工作的职员,高温费属于工资的一部分。有些企业也会给不属于高温环境下工作的职员发放高温费,此时技术与福利,从这个角度看,高温费的发放不属于强制性发放的。
  
  


·一、劳动合同法有没有问题?
      一、劳动合同法有没有问题?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权益保护失衡。《劳动合同法》一方面对劳动者缺乏约束,规定的法律责任较轻,例如劳动者辞职权规定、违约金适用范围限制等对劳动者赋权过度,缺乏配套制约措施;另一方面对企业用工自主权限制较多,例如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门槛过低、变更劳...


·在职员工能否做其他公司的股东?
      在职员工能否做其他公司的股东?1、如果只是一个公司的普通员工,在别的公司担任股东是没有限制的,但如果是高级管理人员就会受到《公司法》及原公司章程的限制,不得自营同类业务。如果是公司普通员工但与公司签订有竟业禁止协议的,不仅在位期间不得作为同行业其他公司的工作人员,在辞职后的规定时...


·签订劳务合同要支付加班工资吗
      签订劳务合同要支付加班工资吗 在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的关系中,不仅有劳务关系还有劳动关系,因为签订的合同不一样,一个是劳务合同,一个是劳动合同。我们都知道劳动者加班会有加班工资,那么签订劳务合同要支付加班工资吗?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签订劳务合同要支付加班...


·一、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企业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赔偿标准是什么用人单位单方面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不要求单位继续履行合同的,单位应当按照劳动者在该单位的已工作年限支付赔偿金,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 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


·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
      一、工伤认定期间工资怎么发放1、《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


·工地上干活意外事故死亡要赔多少钱?
      工地上干活意外事故死亡要赔多少钱?工地上干活意外事故死亡要赔几万到几十万元不等,按照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进行赔偿。包括丧葬费用,它是属于上一年度的职工的工资,按照6个月发放。工地工人意外死亡赔偿的规定是赔偿标准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直系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五险一金问题一直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尤其是对于工作的人们,五
      五险一金问题一直都是人们热议的话题,尤其是对于工作的人们,五险一金就显得尤为重要。所以对于很多找工作的人们,都会提到这个问题,而且不同的地方缴纳的比例是不同的,那么辽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是多少?根据这个问题,我们为您解答,您可以了解一下。一、辽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辽宁五险一金缴纳比例...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起诉时效是多久?
      一、对工伤认定不服起诉时效是多久?工伤认定是60天,伤残鉴定是15天。先向上级劳动部门申请复议,如果仍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诉讼。工伤认定决定书:如对本认定决定不服的,可在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曰内向市人民政府或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自接接到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市中...


·包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如何书写?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类的工程项目也是越来越多,施工方在进行完公开招标后,就会由中标的施工方进行施工,那么双方也一定会签订承包合同,那么包工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如果书写?一般情况下会在合同中写明工程的具体建造方案以及工程的总报价等信息,下面就详细介绍一下。 甲方: (建设单...


·要求工伤赔偿,哪些能赔
      要求工伤赔偿,哪些能赔 ?职工上班时受到伤害,并被认定为工伤事故后,可以依法享受工伤待遇,并领取工伤赔偿。不过,因为一些公司未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所以员工是直接找公司主张赔偿,那么,这个时候职工主张自己的权利时要先确定工伤赔偿的项目。 实践中,根据不同程度的受伤,请求工伤赔偿...


·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童工后需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在法制化的国家里公民的行为只要触及法律规定,就会被追究其法律责任。以用人单位来说,我国明文禁止用人单位雇佣童工,如果用人单位存有侥幸心理而雇佣童工的话,一经发现同样会被追究其法律责任。下面就由我们为您介绍用人单位接到劳动局投诉用...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