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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举报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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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举报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哪些?生活中,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工程必然会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这时候可以选择举报,举报者可以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对建筑质量、安全、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进行举报,这是一种合理高效的手段。下面我们就重庆市做一个示范举例,带领您一起看看重庆举报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有哪些?一、为了加强对建筑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工程建设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靠人民群众对建筑活动进行监督,及时认真做好建筑工程投诉的处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重庆市建筑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建筑工程投诉, 是指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通过信函、电话、来访等形式对建筑工程参建各方及管理机构在报建、勘察设计、招投标、施工许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资质管理、工程造价、监理及竣工验收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形进行举报、控告、申诉的行为。 本办法中的投诉处理机构,是指受理投诉的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级各有关专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有关主管部门)和各区县(自治县、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三、凡是本市行政辖区内的房屋等建筑工程, 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的各类建筑安装、市政、公用、装饰装修等建设工程,在保修期内和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工程质量问题,均属投诉范围四、接待和处理工程质量投诉是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一项重要日常工作。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支持和保护群众通过正常渠道、采取正当方式反映工程质量问题。对于工程质量的投诉,要认真对待,妥善处理。五、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以下简称“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及时、就地依法解决的原则。六、建设部负责全国建设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受理工作,由各部门根据具体情况指定专门机构负责。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专门机构,负责受理工程质量的投诉。七、建设部对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制订工程质量投诉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办法; (二)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三)受理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工程质量投诉。八、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各有关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投诉管理工作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国家有关建设工程质量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订本地区。本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二)组织、协调和督促本地区、本部门的工程质量投诉处理工作;(三)受理本地区、本部门范围内的工程质量投诉。九、市(地)、县建委(建设局)的工程质量投诉管理机构和职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地方人民政府确定。 十、涉及到由建筑施工。房地产开发、勘察设计、建筑规划、市政公用建设和村镇建设等方面原因引起的工程质量投诉,应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和协调下,由分管该业务的职能部门负责调查处理。 十一、投诉处理机构要督促工程质量责任方,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处理好用户的工程质量投诉。十二、投诉处理机构对于投诉的信函要做好登记;对以电话、来访等形式的投诉,承办人员在接待时,要认真听取陈述意见,做好详细记录并进行登记。综上所述,以上重庆举报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更能进一步促进人民和群众在处理问题的一致性,小至一个电话 一封信便可使得工程质量问题得到妥善解决。但是,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处理,不能概片而论,对于群众力所能及的就是积极主动的与有关部门联系,才能更好的维护好自己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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