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因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手里掌握着一定的职权,因此才需要更加严格的对其加以约束,以免出现滥用职权的情况,给国家、集体、人民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不过滥用职权行为在达到一定标准的会认定为滥用职权罪。那法律中规定的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滥用职权罪的犯罪构成是怎样的
  
  (一)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
  
  (二)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三)犯罪主体
  
  主体要件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家机关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各级行政机关和各级司法机关。
  
  (四)犯罪主观方面
  
  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发生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
  
  二、滥用职权罪的处罚是什么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2、徇私舞弊犯滥用职权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滥用职权罪如何认定
  
  (一)与工作失误的界限
  
  滥用职权罪与工作失误是两种不性质的行为,应从主观、客观方面区分。
  
  1、客观上的差别
  
  关键看是否超越职权或违反法定程序?如果没有违反职责规定,是按照规定程序履行职责的,即使发生了较大损失的结果,也属于客观上无法预见的意外事件。
  
  2、主观上的区别
  
  滥用职权的行为人违反了职责规定,其主观上应该预见其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但对该结果的发生持肯定或放任的态度;如果行为人是按照法律规定履行职责,发生了没有预见的事故,则为工作失误。
  
  (二)与其它规定有“滥用权利”条款的关系
  
  《刑法》第245条“非法搜查罪、非法侵入住宅罪”、第254条“报复陷害罪”、第403条“滥用管理公司、证券职权罪”、第410条“非法批准征用、占用土地罪、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第427条“指使部属违反职责罪”,都规定了“滥用”行为,这些条款与滥用职权罪是特殊条款与一般条款的关系。
  
  特殊条款优于普通条款适用,如果行为人有上述条款规定的行为的,应该定相应的罪,不能定为滥用职权罪。
  
  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实践中,构成滥用职权罪的也是需要达到规定标准才行,否则就不能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在对此罪进行认定的时候,需要区分工作过程中的失误行为。要是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请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一、盗窃行政拘留时间有多长偷窃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
      一、盗窃行政拘留时间有多长偷窃公私财物没有达到盗窃罪立案标准的,自然不会给予刑事处罚,但这毕竟也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因此往往会给予行为人治安处罚,也就是对其进行行政拘留。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


·根据故意伤害罪打架导致对方轻伤怎么判?
      根据故意伤害罪打架导致对方轻伤怎么判?根据故意伤害罪打架导致对方轻伤将会构成故意伤害罪,一般情况下是被判处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的,因为刑法当中所规定的,如果导致他人的身体受到轻伤以上的话,就会被立案追究刑事责任,当然一定情况之下,也是有可能会进行调解的。打架致他人轻伤以上的,构成故...


·南京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的毒品种类有很多,包括鸦片、海洛因等等,而行为人要是有贩卖这些毒品的故意,根据法律的规定无论数量多少,都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不过可能我国各地关于贩卖毒品罪的具体处罚不太一样。今天,我们主要为您介绍的就是南京市贩卖毒品罪量刑标准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1、贩...


·养狗人不栓狗绳应该入判什么罪?
      养狗人不栓狗绳应该入判什么罪?不构成刑事犯罪,一般以民事纠纷处理,如果行为人唆使狗咬人,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人可能涉嫌犯罪,狗不构成犯罪。狗咬人,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规定:1、饲养的动物...


·刑事诉讼法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在法治社会中每个人的权利收到法律的保护,在生活中我们经常会发生一些经济利益上的纠纷,这需要依法来进行解决,当自己的合法物品受到他人的侵占的时候,就需要及时的向人民法院起诉的案,保障自己的利益,那刑事诉讼法侵占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就对此问题进行详细的介绍。 一、刑事诉讼法侵占...


·入室强奸罪怎么判?入室强奸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吗?
      社会生活中,出现了不少的强奸行为,这样的行为被社会所不容,更有甚者入室强奸。面对入室强奸,您可能想知道入室强奸是抢劫罪的加重情形吗?入室强奸罪怎么判?下面我们为您解答。 一、入室强奸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吗? 入室强奸不是强奸罪的加重情形,也只是普通的强奸罪,可能还会...


·法律规定强迫卖淫罪判多久
      犯强迫卖淫罪判多久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三百五十八条 组织、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刑
      个人信息泄露后给我们带来的生活影响是非常严重的,简单的只是打乱生活的节奏,严重的会导致我们的个人权益受到损失,而且当前这种个人信息泄露的情况非常严重,我们需要更好的去保护自己的个人资料,要学会保护自己的个人隐私。那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判刑有什么罪呢?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


·刑法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有哪些
      刑法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有哪些《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


·过失犯罪的两种情况有什么
      过失犯罪的两种情况有什么第一种情况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这种结果,从而构成犯罪。所谓应当预见是指行为人对其行为可能发生结果的认识能力而言。应当预见要求根据具体情况,确认行为人对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刑事案件的发生,会导致受害人发生人身伤害,经过司法鉴定,受害人的伤残等级得以确定。为了更好的索赔,受害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发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法院对犯罪分子判刑的同时,支付经济赔偿。那么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的伤残赔偿金如何计算?下面请看我们...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