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我们在生活中经常可以听到公安机关抓获毒品贩卖组织的新闻,对毒品贩卖的罪行在我国刑法中有详细的说明,毒品不仅会消耗吸食者的大量财富,还会摧毁吸食者的意志,破坏受害者的身体,最终走向家破人亡的结果,因此国家对毒品是严令禁止的,那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一、贩卖毒品罪未遂的处罚是什么?
  
  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贩卖毒品罪”(未遂),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五年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1、走私、贩卖、运输、制造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
  
    2、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集团的首要分子;
  
    3、武装掩护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
  
    4、以暴力抗拒检查、拘留、逮捕,情节严重的;
  
    5、参与有组织的国际贩毒活动的。贩卖鸦片 二百克以上不满 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 十克以上不满 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贩卖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 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第二款、第三款、第四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利用、教唆未成年人贩卖毒品,或者向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从重处罚。
  
  对多次贩卖毒品,未经处理的,毒品数量累计计算。
  
  二、哪些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
  
  贩卖毒品是指有偿转让毒品或者以贩卖为目的而非法收购毒品。有偿转让毒品,即行为人将毒品交付给对方,并从对方获取物质利益。贩卖毒品的行为多种多样,下列行为应属于贩卖毒品的行为:
  
  (1)将毒品买入后又转手卖出,从中牟利的;
  
  (2)将家中祖传下来的毒品卖出牟利的;
  
  (3)制造毒品后销售的;
  
  (4)以毒品为流通手段交换商品和其他货物的;
  
  (5)以毒品支付劳务费或者偿还债务的;
  
  (6)赊销毒品的;
  
  (7)介绍毒贩,从中牟利的;
  
  (8)依法从事生产、运输、管理、使用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单位和人员,违反国家规定,以牟利为目的,向吸食、注射毒品的人员提供国家管制的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毒品是我国长期以来一直去打击的一个行为,也是屡禁不止的犯罪行为,因为贩卖毒品将会给犯罪分子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吸引着大量想一夜暴富的人去冒险,最终落入法网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一般对贩卖的处罚规定是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和死刑。
  
  


·协助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在一般情况下,如果明知他人在实施犯罪的,还提供了帮助的话,那么此时往往会认定为帮助犯。但如果是协助他人组织卖淫的话,则此时会单独认定为一罪,即协助组织卖淫罪。既然构成了刑事犯罪,肯定就要追究刑事责任。那么协助组织卖淫罪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协助组...


·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算不算累犯
      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算不算累犯 一、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算不算累犯? 拘役5个月缓刑一年不是累犯。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六十五条 【一般累犯】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


·刑法犯罪构成四要件是怎么规定的?
      刑法犯罪构成四要件是怎么规定的?现在犯罪构成理论模式分为四要件和二阶层,有的人可能会纠结于犯罪构成四要件。(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每一种犯罪,都必须有犯罪主体,有的犯罪是一个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一人,有的犯罪是数人实施的,犯罪主体就是数人。根据刑法规定,公司、企业...


·脱逃罪和越狱罪的区别是什么?
      为了遏制越狱等逃脱监管的违法行为,我国分别设立了脱逃罪和越狱罪。这两种罪有相似之处,但是区别也是很明显的,很多人对这两罪行区别的的具体内容不太清楚。那么,脱逃罪和越狱罪的区别是什么?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如何认定越狱罪 (一)本罪的社...


·缓刑考验期间内又犯新罪怎么办?
      缓刑考验期间内又犯新罪怎么办?我国《刑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关于数罪并罚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从...


·对于过失犯罪的特点有哪些
      过失犯罪的特点有哪些过失犯罪是指行为人在过失心理状态下实施的犯罪。其特点有:(1)在认识因素上,表现为行为人对危害后果的发生虽然应当预见但实际上并未预见到,或只是预见到在他看来并非现实的可能性。(2)在意志因素上,表现为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既不是希望也不是放任,而是排斥、反对的心理状...


·犯罪未遂类型包括了什么
      犯罪未遂类型包括了什么我国刑法理论一般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以及能犯未遂和不能犯未遂。1.根据犯罪行为是否实行终了,可以把犯罪未遂分为实行终了的未遂和未实行终了的未遂。所谓实行终了的未遂,是指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特定犯罪要件的行为,并且自认为已...


·法律规定什么是入户盗窃罪?
      一、法律规定什么是入户盗窃罪? 入户盗窃罪就是以盗窃为目的进入他人家庭,并在家里实施盗窃,也是盗窃的一种,当然这是指没有其他构成转化犯的情况。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是极易转化的,很多案例中入室盗窃被事主发现后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常见的多为携带凶器)就转化为入室抢劫罪了。 ...


·关于行政拘留能否提前解除?
      关于行政拘留能否提前解除?当市民违反公安治理条例时,但是又不构成犯罪,如果用于罚钱警告等行为也不足以出发时,这个时候我们就会很困扰我们应该如何处理,然而这个时候我们就有一个出发叫做行政拘留,这是一个最严厉的一种行政处罚,有的人对于行政拘留就会不服,就会想行政拘留能否提前解除,下面...


·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如今生活中信息流通方便快捷,但一些公民的个人信息也容易遭到泄露,犯罪分子把个人信息进行交易换取钱财,有时还会对公民造成生活骚扰,使人们的权益受到伤害,国家逐渐重视打击这类犯罪。那么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立案标准是什么?下面的我们进行了回答。一、侵犯公民个人信息违法犯罪立案标...


·最高院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
      针对很多具体的刑事犯罪,我国最高院都是做出了相应的司法解释规定的。那最高院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可能您不知道,我们尚未制定专门的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不过也有相应的规定。下面我们就来为您介绍聚众斗殴罪的其他法律规定。 一、最高院聚众斗殴罪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