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如何注销登记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如何注销登记土地是您都比较熟悉的,但是土地的管理是非常的严格的,您必须严格土地管理条例和管理法的要求合理合法的过得土地使用权。但是企业公司过得土地使用权的过程也是严格按照,但是如果遇到公司注销的情形,您不禁也会问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该怎么处理,接下来我们就给您详细说说土地使用权的内容。一、公司注销后土地使用权如何注销登记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况主要包括: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建设用地使用权提前收回以及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建设用地使用权灭失等情形。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后,出让人应当及时办理注销登记。根据国土资源部颁布的土地登记规则第54条、第55条、第56条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管理部门在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同时,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注销土地证书。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者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原土地使用者应当在期满之日前十五日内,持原土地证书申请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因自然灾害等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原土地使用者或者土地所有者应当持原土地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申请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考虑到出让人全面掌握建设用地使用权消灭的情形,所以,本条规定注销登记由出让人及时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注销后,登记机构应当收回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书。二、土地使用权注销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达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的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2、国家组织移民,农民集体成建制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3、因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土地权利灭失的土地使用权或者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4、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注销登记。5、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限届满后未申请续期或续期申请未获批准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6、土地他项权利终止的土地他项权利注销登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登记部门可以决定撤销全部或部分已核准的登记事项:1、当事人在申请登记时隐瞒真实情况或以伪造有关证件等欺骗手段获准登记的;2、核准登记事项错误或不当的。这也是土地使用权管理规范的需要,您也要按照程序要求进行办理。公司注销以后,土地使用权的所有权还是要按照规定来的,不因公司的注销而改变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也要按照要求继续行使土地使用权,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损。
  
  
  


·户主过世土地使用权需要更改吗?
      户主过世土地使用权需要更改吗? 农村居民要想修建房屋,就得取得土地使用权,这样才能合理合法使用宅基地。通常情况下,土地使用证登记的名字是户主。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证件,是户主使用土地的合法凭证,应该妥善保管。土地使用权经过初始登记后,可以进行变更。那么户主过世土地使用权需要更...


·怀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怀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怀阳高速工程项目做为广东省重点项目,对于周边的广大群众来说,自己的土地被征收在经济和生活上是一种损失,所以,沿线范围内的拆迁补偿标准一直是您最关心问题,下面为您提供一些关于怀阳高速征地补偿标准及相关法律事宜,希望能帮到您。一、征地补偿标准根据《中华人...


·征地补偿协议可以复议吗
      征地补偿协议可以复议吗 可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


·北京市是我国特大城市,近年来房价增长过快,很多外地人在北京打
      北京市是我国特大城市,近年来房价增长过快,很多外地人在北京打拼创业,好不容易才能买一套房子。对于绝大部分人来说,都会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买房。和开发商签署合同后,就要缴纳一笔首付款。那么,北京买房子首付多少钱?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当地政策。 一、北京买房子首付多少钱? 居民家庭名...


·农民被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农民被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普通的老百姓的土地,如果被政府征收的话,那么政府会给予一定的补偿,这种补偿,包括安置费用的补偿,当然也包括土地被征收的补偿费用,这种补偿的费用肯定是由法律所规定的标准的,很多人对此,想了解一下农民被征地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一、...


·地热物业质保是几年
      一般情况下,地热铺设的质保期是2年。具体的时间需要按照使用情况为准。一、地暖保修期通常是解决入住开始如果是开发商做的地暖保修时限为二个采暖期。二、《住宅质量保证书》保修期从开发商将竣工验收的房屋托付使用之日起计量。三、工程质量保证书中具体保修时限与保修范围是:《物业管理条例》第三...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内容有什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改革城镇国有土地使用制度,合理开发、利用、经营土地,加强土地管理,促进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国家按照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原则,实行城镇国有...


·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有什么
      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有什么 政府征地的情况在现代社会是非常常见的,因为城镇的发展是需要土地的,旧的土地会需要得到更新,也就是城市的更新,这时候旧的土地拆除就需要进行征地,征地一般会进行补偿的,不过很多人都不了解相关的补偿内容。那陕西农村土地征地补偿办法内容是什么呢? 陕西...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有些土地不登记确权呢?
      农村土地确权,为什么有些土地不登记确权呢? 一、哪些农村土地参与确权? 但是此次农村土地确权,是针对的农村集体土地的确权,其中又以农村承包土地确权为主,以稳定农村的土地承包关系。具体来看: 1.农村承包耕地:确权到农户或者村民小组(以前有的土地是以生产队为单位进行的承包) ...


·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
      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 一、不服省政府作出的土地征收批复,如何维权? 维权方法: 首先,先向作出这一具体行政行为的生、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省级人民政府作出复议决定后,若对其作出的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有两种救济方式: 一是向人民法院提起...


·政府征收土地新政策是怎样的?
      政府征收土地新政策是怎样的?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各地的征地工作越来越频繁,而政府征收土地新政策就成为被征地人员所关心的问题。国家针对征收土地工作作出了具体的规定。对于被征地人员来说,土地如何补偿,补偿的项目包括哪些都与他们的切身利益息息相关。今天我们来了解一下政府征收土地新政策是...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