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方式主要有哪些?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离婚时财产分割方式主要有哪些?
  
  
  离婚财产分割即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是指离婚时依法将夫妻共同财产划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19条明确了夫妻共同财产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以列举式和概括式的方式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该法也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两种做法。离婚时,双方有合法婚姻财产约定的,依约定。一方的特有财产归本人所有。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应当均等分割,必要时亦可不均等,有争议的,人民法院应依法判决。
  
  
  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夫妻财产分割的原则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以下简称《财产分割意见》)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男女平等原则既反映在《婚姻法》的各条法律规范中,又是人民法院处理婚姻家庭案件的办案指南。该原则体现在离婚财产分割上,就是夫妻双方有平等地分割共同财产的权利,平等地承担共同债务的义务。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这里的“照顾”,既可以在财产份额上给予女方适当多分,也可以在财产种类上将某项生活特别需要的财产,比如住房,分配给女方。毕竟从习惯势力上、从传统因素的影响所造成的障碍上、从妇女的家务负担、生理特点上讲,离婚后一般妇女在寻找工作和谋生能力上也较男子要弱,更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帮助。同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特别注意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权益。未成年人的合法财产不能列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在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应损害财产效用、性能和经济价值。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产资料进行分割时,应尽可能分给需要该生产资料、能更好发挥该生产资料效用的一方;在对共同财产中的生活资料进行分割时,要尽量满足个人从事专业或职业需要,以发挥物的使用价值。不可分物按实际需要和有利发挥效用原则归一方所有,分得方应依公平原则,按离婚时的实际价值给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不得把属于国家、集体和他人所有的财产当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得借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名义损害他人合法利益。
  
  
  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不予补偿。这是司法实践经验的总结,符合夫妻关系和婚姻生活本质的要求,有利于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离婚财产的分割方式就跟夫妻两个人可以选择的解除婚姻关系的方式都是一样的,很多离婚官司的真正原因都在于,夫妻两个人真正的矛盾都是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持很大的分歧意见,两个人对于夫妻之间感情的破裂都非常的清楚,只不过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不愿意让对方去分割共有财产而已。
  
  
  
  


·男孩2岁归谁抚养 两周岁以上的孩子抚养权归谁
      对于2岁的孩子来讲是比较小的,而此时更多的需要母亲的照顾。因此一旦父母离婚的话,则多半孩子的抚养权都是给女方的,但这也不绝对。现实中,有的人在问男孩2岁归谁抚养,针对这一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男孩2岁归谁抚养 父母离异,客观上会造成子女不能同时与父母...


·被执行人拒付抚养费被拘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在现代这个社会,您都了解的是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或者是一些其他的原因有可能会导致离婚,离婚的后果有许多,比如说需要对于孩子的抚养进行约定,其中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用,但是许多人并不知道被执行人拒付抚养费被拘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 一...


·登记离婚需要的证件有哪些
       夫妻双方你好离婚协议后,就可以去民政局办理登记离婚手续。去民政局之前,当事人需要搞清楚登记离婚需要的证件都有哪些?婚姻登记处的工作人员审查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认为符合登记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会很复杂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


·起诉离婚男方要求赔偿吗?
      在众多离婚诉讼案件中,总免不了离婚赔偿一条。许多时候都是女方要求男方赔偿,但是起诉离婚男方要求赔偿吗?是否需要赔偿和有谁赔偿并不是谁提出要赔偿就可以获得的,这里是有法律条件限制的,那么离婚陪产的相关限制条件是什么,下面就对离婚赔偿和条件进行说明。 含义 所谓离婚损害赔偿,是指...


·什么样才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
      什么样才形成抚养关系的情况现代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家庭的离婚导致孩子的抚养关系变更,有的孩子就追随父母一方形成的新家庭而与其他人形成了抚养关系。抚养关系就是特定的关系形成的照顾,以及辅助关系,但是形成抚养关系还是有一定的条件的,很多人并不清楚什么样才形成抚养关系。 一、什么...


·陕西离婚抚养费一年是多少钱?
      在离婚时双方需要协定谁拥有孩子的抚养权,并且约定,永海孩子探视权的一方该支付多少抚养费,我国各地的抚养费的支付标准是不一养的,这也是由于我国经济发展水平相差太大所造成的。在陕西生活的朋友,你们是否知道陕西离婚抚养费一年是多少钱? 一、陕西离婚抚养费一年是多少钱? 父母需要按照工资...


·长期分居自动离婚成立吗?
      长期分居自动离婚成立吗?中国的法律没有自动离婚的规定,离婚只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一是诉讼离婚。多数人会认为夫妻分居满两年就可以自动离婚,这个观点是错误的,是人们对法律条文的误解,其实夫妻分居多久都不会自动离婚的,《民法典》规定中虽然有“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可以作为认定夫妻感...


·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
      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对于家庭暴力,不仅包括我们经常看到的伤害型暴力、还有性暴力和冷暴力,其中,针对不同类型的家暴行为,具体的认定不同,当然,若此时受害人的一方想要离婚的话,也是需要先搞清楚应该怎么操作。今天,我们就来告诉您要是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离婚。 一、遭遇家庭冷暴力如何离...


·隐离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隐离婚是近年来的新型词汇,其主体主要是“三高人群”,即文化程度高、收入水平高、工作职位高,法律中并没有对隐离婚作出相关的法律规定,所以我们在本文中将对隐离婚进行具体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隐离婚的具体内容是什么?“隐离婚”一词是“隐婚”衍生反义词,不少父母为了保护孩子,不想...


·一、离婚以前的重婚罪如何处理?
      一、离婚以前的重婚罪如何处理?离婚以前的重婚罪可以由当事人直接到法院提起重婚罪的起诉,要求法院对于重婚罪进行处罚。根据法律规定重婚罪的可以离婚,两者并不互相影响,在提起重婚罪的同时,也可以进行民事方面的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而...


·离婚时给予精神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离婚时给予精神赔偿的范围有哪些?(一)精神痛苦的赔偿精神痛苦是纯粹精神利益的损害,即人格利益和身份利益的非财产损害。这种损害是无形的,无法用金钱衡量。但是,财产补偿可以成为满足受害人人身及精神需要的物质手段。通过金钱补偿,可平复受害人精神创伤,慰籍其感情,通过改变受害人的外环境而...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