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福建省建筑工程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办法的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福建省建筑工程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办法的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公司经营律师
  
  
  福建省2014年出台了《福建省建筑工程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办法》,其内容较为全面。也就是从2014年开始,关于建筑工程项目的标准必须按照该《办法》的相关细则衡量。因此对于从事此类型的企业来说熟知其内容是十分重要的。那么你知道《办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吗?不要着急,的我们将仔细为您解答。
  
  《福建省建筑施工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工作,规范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以下简称“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4〕111号)及《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暂行),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申报、考核、推荐和考评等活动,应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 省厅负责全省范围内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考评工作,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所辖行政区域内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申报、考核、推荐工作。
  
  第四条 省厅成立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企业(项目)考评委员会,负责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考评。
  
  第五条 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按年度对已竣工项目组织考评,每年考评一次,考评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择优的原则。
  
  每年3月31日前根据上一年度考评情况制定公布当年度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指标。
  
  第六条 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重在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实施情况,考评方式实行创建申报与推荐相结合、定期考评与日常考核、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的方式。
  
  第七条 省厅发文公布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结果,并对参建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和相关个人予以表彰,并按《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通常行为评价标准(2014年版)》规定记入信用档案。
  
  第二章 登 记
  
  第八条 创建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的规模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建筑面积5000 m2或合同造价1000万元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
  
  (二)合同造价2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第九条 符合上述规模的项目均可申报列入“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工程”(以下简称“创建项目”)。施工单位应在项目开工后一个月内向项目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监管系统”)中提交以下电子文档材料:
  
  (一)《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申报登记表》(附表1);
  
  (二)申报项目的施工许可证(“工程项目监管系统”自动归集);
  
  (三)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签订的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协议。
  
  第十条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收到施工单位的创建申报材料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在“福建省工程项目建设监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工程项目监管系统”)上申报登记,列入创建项目。
  
  第三章 考 核
  
  第十一条 申报项目经所在地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列入创建项目的,应在工地醒目位置挂设“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工程”牌匾(附表4),接受社会监督。
  
  第十二条 创建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并参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制作安装标准示范图集》、《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共同做好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创建工作。
  
  第十三条 负责创建项目监督的安全监督机构应依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闽建〔2014〕17号)、《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实施细则(暂行)》(闽建〔2014〕18号)出具项目考评结果告知书。
  
  第十四条 创建项目省厅将结合日常巡查督查或专门成立考核组,对每个创建项目的创建过程进行不少于1次的现场考核,考核组依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对施工现场创建情况进行抽查考核,发现存在否决项(附表2)的,将取消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参评资格。
  
  第四章 推 荐
  
  第十五条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根据创建项目的创建情况及当年度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指标,推荐参与当年度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的建筑施工项目(以下简称“参评项目”)。推荐的参评项目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符合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的规定和要求;
  
  (二)项目已竣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结果为优良;
  
  (三)项目的考评主体对本项目的考评结果为合格;
  
  (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应参照《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防护制作安装标准示范图集》、《福建省市政工程施工标准化管理指南》实行定型化、工具化、标准化;
  
  (五)应建立分部分项工程标准化施工样板,对模板、外脚手架、钢筋安装、砌体以及屋面、外墙、室内装饰装修、道路试验段等各道工序做法进行施工现场实体样板展示。
  
  第十六条 创建项目施工过程中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参加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并应及时实施摘牌处理:
  
  (一)发生一般及以上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使用国家或省级主管部门明令禁止或淘汰的设备设施的;
  
  (三)因建筑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被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安全监督机构责令全面停工改正或2次及以上责令局部停工改正的;
  
  (四)工程项目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工程项目质量安全动态记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
  
  第十七条 经推荐的参评项目,其施工单位应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一)《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优良项目考评申报表》一式四份(附表3);
  
  (二)项目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批复文件(复印件);
  
  (三)项目自评结果(复印件);
  
  (四)项目考评主体的考评结果告知书(复印件);
  
  (五)反映施工全过程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水平的光盘一式两份。施工单位应将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的做法、经验和成果材料(如现场照片或录像),制作成PPT格式文件,刻录至光盘。(光盘表面须清晰标明项目名称、施工企业及联系人)。
  
  PPT格式文件材料中应包含以下内容:
  
  1、工程项目施工各阶段现场总体形象和工程项目概况;
  
  2、安全施工
  
  (1)基坑:基坑支护、基坑集(排)水、基坑临边防护;
  
  (2)外架:落地架基础、架体立杆间距、扫地杆、悬挑架的悬挑梁设置及锚固、外架整体形象、架体与主体间的防护、脚手板、连墙件、密目网、剪刀撑设置;
  
  (3)模板工程:模板支撑体系、立杆基础、扫地杆、水平杆及剪刀撑设置情况、主次梁和板立杆顶部可调支托设置;
  
  (4)施工升降机:基础、附墙装置、安全装置、进料口防护、卸料平台防护、卸料平台脚手板及临边防护;
  
  (5)塔吊:基础、附墙装置、安全装置、塔吊转料平台;
  
  (6)施工用电:三级配电情况、线路架设、用电防护;
  
  (7)安全通道、楼层、楼梯间、电梯井口和预留洞口防护,钢筋加工棚等。
  
  (8)消防安全:施工现场及临时设施的消防安全(消防制度、设施和器材);临时设施活动板房使用的彩钢夹芯板。
  
  3、文明施工
  
  (1)围档(墙)、大门、门卫室、洗车台、排水沟、集水井、创建工程牌匾、五牌一图、导向牌、重大危险源告示牌、安全标识牌、宣传栏;
  
  (2)场地及道路硬化、环境卫生、材料堆放;
  
  (3)办公室、职工宿舍、食堂、厕所、沐浴室、吸烟及饮水点等(受场地限制,临时设施中的宿舍、食堂、沐浴室未设置的可以不提供图片);
  
  项目施工现场图片应如实反映现场施工场景和安全生产标准化施工水平,不得引用、抄袭,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参评资格并计入信用档案。
  
  第十八条 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强创建项目创建过程的检查指导,根据《福建省建设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办法》进行监督考核,对本辖区推荐的参评项目,进行认真评审并提出初评意见,并按第十七条规定的材料每年集中向省厅工程处报送一次,其中附表3还应通过“工程项目监管系统”报送电子文档,时间为当年12月10日至31日。
  
  第五章 考 评
  
  第十九条 收到各地报送的参评项目申报材料后,省厅省级标准化优良企业(项目)评审委员会根据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推荐意见、省厅考核组现场考核情况以及项目申报材料,提出考评意见;
  
  第二十条 对拟评为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由省厅在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上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评选结果于次年2月公布。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施工企业应实事求是申报,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对违反者予以取消项目申报资格、撤销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称号,并予以通报。
  
  第二十二条 考核、评审人员应秉公办事,严守纪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对违反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颁发之日起省厅不再评选“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改为考评“省级标准化优良项目”;原《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规定(试行)》(闽建建〔2011〕9号)、《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评选办法》(闽建建〔2011〕10号)、《关于省级示范工地申报工作的补充通知》(闽建建〔2012〕12号)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15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2月29日。
  
  《福建省建筑工程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办法》已经于颁布,并于开始实施,因此对于从事此行业的企业来说熟知其规则是至关重要的,实施的《办法》包括了总则部分的原则内容、登记、标准的考核、企业的考评等相关内容。《福建省建筑工程项目部标准化管理办法》的有效期至2月份,因此到其结束就必须要按照《办法》的规定来从事相关评价。但是具体实施的过程中更为复杂,因此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咨询铜川律师,他们会给您一个满意的答复。
  
  


·劳动者在用工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一方,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
      劳动者在用工关系中,往往处于弱势一方,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用工关系,我国制定了《劳动合同法》,提起这部法律相信您并不陌生,但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具体规定却很少有劳动者能了解清楚,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一下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相关规定。 一、保障劳动者权益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一、工厂倒闭员工工资怎么办? 根据《企业工资支付暂行规定》,企业依法破产倒闭时,劳动者有权获得其应得的工资。在破产清偿中企业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清偿程序,首先支付本单位劳动者的工资。 破产企业的职工的安置费,根据1997年国务院颁发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管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管理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一直都是政府和普通民众所关注的热点问题,质量高的建筑工程不仅能带来长远的经济利益,同时也能让民众更加放心。这个时候进行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管理是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那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与管理包括哪些范围呢?下面由来为您解答。 质量标准...


·劳动仲裁裁决要多久出具裁决书
      劳动仲裁裁决要多久出具裁决书?劳动仲裁裁决一般是受理以后的45天内结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


·劳动争议仲裁举证期限是多久啊?
      一、劳动争议仲裁举证期限是多久啊   劳动仲裁的举证期限不超过十五日。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证据材料,仲裁委员会应当责令其说明理由,未说明理由仲裁委员会审理时一般不组织质证。但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足以影响案件公正处理并经仲裁委员会同意的除外。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举...


·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
      从《劳动法》以及《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中可以知道,要是用人单位需要辞退员工的话,那此时必须要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辞退,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要对员工做出补偿。那法律中规定的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一、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补偿标准是...


·强行辞退怀孕女员工怎么赔偿?
      强行辞退怀孕女员工怎么赔偿?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法》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在哺乳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女职工哺乳期内强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是违反我国法律规定的行为。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


·如何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
      如何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 一、如何变更劳动合同的期限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复,明确告知对方同意或是...


·辞退试用期员工需提前通知吗?
      辞退试用期员工需提前通知吗?需要提前三天通知。如果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需提前三日通知。而根据相关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无论是劳动者还是用人单位想要辞职或者是辞退都需要提前三天。劳动合同法第21条规定:“...


·工伤鉴定监督由谁来执行
      其实,工伤鉴定也是属于司法鉴定当中的一种类别。既然涉及到我国的司法建设,那么就必须保障其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做到这一点,不能仅仅依靠鉴定部门的自我要求,还是需要各种的监督机构和法规来进行约束的。下面,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监督由谁来执行? 一、工伤鉴定监督由谁来执行?...


·员工二次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有些企业在招聘人才的时候,会倾向于招聘二次入职的员工。对于员工而言,尽管不是初次入职,在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仍然应当慎重,毕竟这是和自己的切身利益紧密相关的东西。只是,员工二次入职协议是劳动合同吗?下面,我们就来聊一聊这个问题。 一、员工二次入职协议属于续签吗? 员工二次入...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