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合同撤销权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合同撤销权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合同撤销权起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
  
  一、案由:撤销合同条款
  
  二、诉讼当事人:
  
  原告:? 族, 年 月 日生,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家庭住址:
  
  
  被告: 建造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电话:
  
  
  三、诉讼请求:
  
  (一)请求撤销《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承诺》中为办理《房产证》设置的不能实现的附条件(即:在 成功办理按揭手续,成功向银行供第一期楼款后,保证在九个月内为他办好房产证。)。
  
  (二)由于《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承诺》中为办理《房产证》设置的附条件(即:在 成功办理按揭手续,成功向银行供第一期楼款后,保证在九个月内为他办好房产证。)的说法违反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强制性规定。如果法庭不以欺诈撤销这一条款。在此请求认定为无效合同条款。
  
  四、事实与理由
  
  年 月 日,原告与被告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见证据),付款购买一套住房。当时被告口头承诺3个月内办好《房产证》。当 年 月 日,被告借口原告“未按通知准时赶来签按揭”,不让原告进入小区。当年7月后,原告两次三番要求被告履约办理《房产证》。被告在 年 月 日,又出具一份《办理房产证的承诺》(见证据)。
  
  被告作为《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的出卖人,不顾为买受人办理《房产证》是自已的法定义务;在《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承诺》中,被告采取欺诈的手段,设置了一道不能实现的附条件。尤如陷阱,令《商品房买卖合同》无法履行。这份承诺说:在 成功办理按揭手续,成功向银行供第一期楼款后,保证在九个月内为他办好房产证。
  
  请看证据十一,由于与银行签订的是“抵押加阶段保证”借款合同。所以要想银行发放贷款,必须用《房产证》作为抵押。也就是说,有《房产证》是办理按揭的先决条件。但是,被告说:原告成功办理按揭手续,成功向银行供第一期楼款后。保证在九个月内为他办好房产证。如此是颠倒顺序了。
  
  究竟是办好按揭之后九个月,才能办《房产证》?还是必须用《房产证》作为抵押,才能办到按揭贷款?作为一家持续经营了20多年的房产公司老板,被告太和公司的法人代表,应该是心知肚明的。他这样写,唯一的解释:就是欺诈。因为原告当时签署这一协议,是为了促成《商品房买卖合同》地履行。而被告的目的就是为不正当地阻止《商品房买卖合同》地履行。
  
  因为自认为拥有标的房屋的所有权,原告在 年被追问房产证,这才从当年法院的档案中翻出《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承诺》。直到今年 月初,原告到 最高法巡回法庭后才得知:一方以欺诈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撤销。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当事人请求变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不得撤销。
  
  因此,具状请求东莞第一人民法院寮步法庭撤销《关于办理房产证的承诺》中为办理《房产证》设置的不能实现的附条件:在 成功办理按揭手续,成功向银行供第一期楼款后,保证在九个月内为他办好房产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八条: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如果法庭不以欺诈撤销这一条款。在此请求认定为无效合同条款。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此致
  
  第一人民法院 法庭
  
  原告:
  
  具体的内容以及细节方面的情况,需要当事人结合实际自行撰写。如果有必要的话,建议您咨询一下专业的律师,或者交由律师替为代写,这样可以保证合同撤销权起诉状的有效性,不会出现问题,以及能更好的得到人民法院的准许。
  
  


·单位可以只签试用期合同吗
      不可以。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是指用人单位对新招收的员工进行思想品德、劳动态度、实际工作能力、身体情况等进行进一步考察的时间期限。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 我们都知道,在生活工作中需要签订好多合同。但是在合同履行时,合同的一方或是多方都有可能出现违约的现象。尤其是加工承揽合同,当您遇到加工承揽合同违约时,那么承揽合同违约责任有哪些情形以及需要注意的问题呢?接下来,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承揽人应承担如...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合同生效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有哪些?
      行政事业单位合同内部管理制度有哪些? 在中国,大多数人都认为进入事业单位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因为事业单位工作稳定,薪资待遇也相当不错。但是因为竞争如此激烈,事业单位对员工有严格的规定,包括对人员的聘用以及工作时应遵循的规章制度等,针对这种情况,下面来我们为各位一些介绍行政事业单位...


·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
      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的形式? 在生活中我们签订的合同也越来越多,当遇到需要签订质押合同的时候,那么你知道质押合同的定义什么,签订质押合同的时候需要注意哪些问题,质押合同是否必须是书面合同呢?请跟着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质押合同的定义 质押合同,是出质人与质权人...


·合同撤销权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合同撤销权起诉状范本是怎样的 合同撤销权起诉状范本 民事起诉状 一、案由:撤销合同条款 二、诉讼当事人: 原告:? 族, 年 月 日生, 身份证号码: 手机: 家庭住址: 被告: 建造有限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电话:...


·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区别有哪些
      承揽合同和委托合同区别有哪些1、履行范围不同。承揽合同一般应在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履行,未经定作人的同意,承揽人不得将接受的工作转稼给第三人,即使定作人同意承揽人将工作转给第三人,该第三人也不和定作人之间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而只是和承揽人之间发生法律关系。而委托合同则不同,委托合同一...


·入股以股权转让方式的合同样本是怎样的
      入股以股权转让方式的合同样本是怎样的?一、以股权转让的方式入股的合同样本 股权转让 的方式入股的合同 转让方:_______(甲方) 住所: 受让方:_______(乙方) 住所: 本合同由甲方与乙方就_______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事宜,于_______年___...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合同违约金的上限是多少? 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通则》及《合同法》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


·形式变更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形式变更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形式变更合同的情况有哪些? 合同变更指当事人约定的合同的内容发生变化和更改,即权利和义务变化的民事法律行为。广义的合同变更,包括合同内容的变更与合同主体的变更。前者是指当事人不变,合同的权利义务予以改变的现象。后者是指合同关系保持同一性,仅改换债权人...


·粮食收购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粮食收购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随着农业经济的发展,粮食收购成了农村居民重要的总收入来源。但是很多农民朋友对签订合同的内容不甚了解,唯恐上当受骗,丢了辛苦钱。签订合同一定要遵守平等自由、诚实信用的原则。下面就让我们为您介绍一下粮食收购合同的内容有哪些? 粮食收购合同模板 甲方:...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