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一房二卖的产权属于谁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一房二卖,是我国现阶段房地产交易市场存在的一个突出问题。对于购房者而言,一房二卖严重影响房屋产权顺利过户。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一房二卖的产权属于谁呢?这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一房二卖的产权属于谁
  根据《物权法》的相关规定,在不动产买卖合同均有效的情况下,谁办理了不动产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谁就依法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若出卖人在分别与第一、第二买受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若对第一买受人完成了不动产登记,则第一买受人因登记之完成而取得了不动产的所有权,并使出卖人对第二买受人陷入了履行不能,第二买受人可依法追究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若出卖人对第二买受人完成了不动产登记,则第二买受人取得不动产的所有权,由于物权有优于债权的效力,如果不动产由第一买受人占有、使用,第二买受人则可以依法请求第一买受人返还不动产,则第一买受人因此造成的损失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和赔偿责任。如果两人均未完成不动产移转登记,则两人都未取得诉争房屋的所有权,而只是均取得了要求出卖人将诉争房屋的所有权移转于自己的请求权。
  实践中,法官要根据占有情况,实际使用情况,居住时间情况来进行判断,综合考虑。
   二、一房二卖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一)对于有效合同的当事人。
  任何一个买受人都有权要求房地产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而从公平合理的角度出发,房地产开发商应对第一买受人履行交付义务,而对其他买受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具体而言,根据《司法解释》第八、九条规定,未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商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对于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具有撤销权的买受人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一房二卖情况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并根据《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三)对于无效合同的当事人。
  无效合同的善意买受人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宣告合同无效,并根据《司法解释》第九条规定,要求房地产开发商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二手房买卖之间的麻烦事情太多了,有很多都是一般购房者意想不到的,购房者往往到过户时才发现房子根本没法交易。因此,购房者在房屋交易前要“三思而后行”。实践中。
  
  
  


·一、婚姻当事人犯重婚罪能分房产吗?
      一、婚姻当事人犯重婚罪能分房产吗能分,犯了重婚罪财产会对过错方进行少分财产或者是部分财产,犯重婚罪离婚后的财产分配不会按照平等的原则分割,“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时,以照顾无过错方为原则。”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条规定,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5条规定: “根据《合同法》第94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除外。”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开...


·两限房可以买卖吗?
      两限房可以买卖吗 限价房购房人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或契税完税证明未满5年的,不得出售,确需出售的政府折旧后回购。满5年的,购房人应按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和限价房价格之差的35%上交土地收益金,上交后可以转让。 二、两限房怎么过户 (一)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


·离婚房产评估吃亏应该怎么办?
      夫妻双方在离婚问题的处理中,对房子的争取也是比较重要的。生活中,我国的房价是很高的,很多人在离婚的时候,可能会不要房子的产权,而是通过对房子的评估以后,按照房子的价值进行财产上的分割。所以,房子的评估对于当事人来说是很重要的。那么,离婚房产评估吃亏应该怎么办呢? 一、离婚房产...


·开发商延期一个月交房怎么赔偿损失?
      1、双方协商   买房者可以和开发商约定一方违约时,将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另外,如果房屋买卖合同中未做约定的,双方可以在发生违约情况时,就损失赔偿进行约定。   而且,如果约定的违约金过低的,...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
      一、一方婚前取得完全产权的房产,离婚如何分割?一方在婚前取得产权的房产,不管有没有支付全部购房款,房产都归产权方所有。婚后共同财产支付部分购房款的,在离婚分割房产时,获得房产的一方对另一方给予补偿。二、一方婚前支付全部房款,婚后才取得产权证的房屋,离婚后房产归谁?一般情况下,婚后...


·购买离婚房产注意事项是什么?
      家是温柔港湾,是一个人庇护的场所,当您在外面受了委屈之后,家总是能给人温暖,而一个家中少不了的就是房子,当家里的资金有限时,买一套二手房是一个不错的选择,不仅在价格上有所优惠,而且可以拎包入住,所以不少人愿意买二手房,如果购买二手房,有哪些注意事项呢,尤其是离婚房产,接下来就让我...


·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方式有多少
      离婚共有房产分割方式有多少 婚前一方购买的房屋,付清所有房款的,属一方的婚前财产。 《婚姻法》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婚姻法》司法解释(一)同时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既然夫妻一方婚前付清了全部房...


·期房抵押预告登记申请书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在预告购房的时候消费签订了买卖房屋的协议,当事人为了保障将来实物权,签订预售合同。有的人想申请期房抵押预告登记,那么申请预告登记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期房抵押预告登记申请 期房抵押预告登记申请期房抵押权预告登记申请抵押人 将坐落于 ,栋号 ...


·随着我国租房现象的普及,租房的人员多了,自然在租房过程当中就
      随着我国租房现象的普及,租房的人员多了,自然在租房过程当中就产生了越来越多的租房纠纷。其实租房纠纷产生的主要原因之一,无外乎于双方在签订协议的时候,有一些问题没有在协议当中具体的交代清楚。但是,发生了纠纷毕竟还是可以通过法院来进行解决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法...


·离婚房产分割给未成年子女可以吗?
      离婚房产分割给未成年子女可以吗?可以。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决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孩子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孩子未成年,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