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的规定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做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医疗期满后,如果仍不能从事原工作的,用人单位首先应当给劳动另行安排工作,另行安排的工作劳动者还是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则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医疗期满前发出书面通知,告知其应当在医疗期届满日后返岗工作;如果劳动者在医疗期届满后依然请病假的,则需要另行为劳动者安排适合其身体状况的工作;如果劳动者在单位另行安排其工作后还是未回单位上班的,则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八小时以外工作如何认定?
一、出差适逢双休日的问题
出差在外适逢双休日,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出差期间,如果双休日是在正常工作,而事后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那么就必须...
·加班费的计算问题
要准确计算加班费,首先必须正确确定加班费的计算基数,实践操作中具体要把握以下几点:
1、如果劳动合同有明确约...
·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范畴?
对于职工的哪些收入不属于工资的范畴,我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和统计局均有规定。
1. 劳动部[1995]309号《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
![]() |
18036231135![]() ![]() 在线法律咨询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