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68563608 18036231135
 泰州律师导航 姜堰区 海陵区 高港区 泰州医药高新区 兴化 靖江 泰兴
律师团队
>>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朱律师
  • 泰州律师姜律师
  • 泰州律师章律师
业务范围
>> 
提供泰州市区、靖江、泰兴、兴化、姜堰及周边地区专业法律服务,免费解答法律问题,处理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公司投资、经济合同、知识产权、刑事犯罪辩护等。
律师在线
>> 

擅长领域
>> 
 您的位置:首页 > 正文
 

南京铁路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泰州律师网 www.tz148.net


  南京铁路职工工伤待遇是怎样的?
  
  1、伤残津贴
  
  (1)一级伤残津贴低于2965元/月的补足到2965元/月
  
  (2)二级伤残津贴低于2800元/月的补足到2800元/月
  
  (3)三级伤残津贴低于2635元/月的补足到2635元/月
  
  (4)四级伤残津贴低于2471元/月的补足到2471元/月
  
  (5)伤残等级被鉴定为五级至六级并已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的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在其应享受伤残津贴的标准基础上分别按照本次四级月增额的90%和85%进行调整。
  
  2、护理费
  
  (1)工伤护理等级被评定为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926元/月;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2340元/月;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生活护理费调整到1755元/月。
  
  工伤保险待遇已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列支;尚未纳入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由原渠道列支。
  
  此次调整所增加的费用,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放的,将按原发放方式统一划拨,无需个人另行申请。
  
  二、哪些情况下职工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
  
  工伤保险制度是以工伤职工为特定的保护对象的,目的在于使工伤职工因遭受意外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时能够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助。在工伤保险待遇期间,如果工伤职工的情况发生了变化,不再具备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如劳动能力得以完全恢复而无需工伤保险制度来提供保障时,就应当停止工伤保险待遇。
  
  2、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
  
  劳动能力的鉴定是确定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和前提条件。不同的伤残等级所享受的工伤保险待遇是不同的。伤残等级以及生活自理能力的确定必须通过劳动能力鉴定活动来确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是确定不同程度的补偿、合理调换工作岗位和恢复工作等的科学依据。如果工伤职工没有正当理由,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则会产生这样的结果:工伤保险待遇无法确定。这也同时反映了这些工伤职工并不愿意接受工伤保险制度提供的帮助。鉴于此,既然工伤职工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那么就不应再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3、拒绝治疗的
  
  提供医疗救治,帮助工伤职工恢复劳动能力,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目的之一,因而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治疗,就有悖于《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促进职业康复”的宗旨。
  
  综上所述,铁路职工申请工伤,可以到当地的劳动局申请,带上申请书、工伤诊断证明等材料。认定为工伤的,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在南京铁路职工工伤待遇中,伤残津贴最高每月三千元左右,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能力确定,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职工的工伤等级和月工资确定。
  
  


·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什么
      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是什么 虽说一般情况下的休假我们是根据企业制定的规则进行的,但企业制定的休假规则也是根据国家休假规定或者地方休假规定进行制定的,所以在企业制定的规则之外,我们还可以享受到一些带薪休假的假期,其中职工年假就是最基本的带薪休假假期,那在上海企业职工带薪年...


·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
      为了保障广大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中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如果未按照规定签订的话,就要对劳动者进行赔偿。那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未签订劳动合同补偿金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


·装饰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
      装饰工程质量标准是什么?我们现实生活中的房屋建筑,以及其他工程建筑都离不开工程的装饰。尤其是我们的房屋建筑,很多房主都特别重视自己的房屋工程装饰的质量,希望自己居住的房屋能够有一个很好的装饰。不过,我们在现实生活中还是会遇见很多建筑的装饰工程出现质量问题的。那么,装饰工程质量标准...


·工伤认定后辞职单位给补偿吗?
      劳动者在工伤认定后确实属于工伤情况,用人单位应当给与补偿,但是劳动者在工伤认定后辞职,用人单位还需要给补偿吗,针对这一问题,我们为您整理了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到您。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


·遇到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遇到工程质量不合格怎么办 由于工程质量不合格问题造成的重大后果,是我们无法承受的,这也惊动了广大人民的心,因此整顿工程建设行业十分有必要,并且是迫在眉睫。因此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法规予以实施。当然,在法规的实施过程中,还需要各方面一起努力。那么,我们如果遇到工程质量不合格该怎么办呢?...


·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要哪些材料?
      劳动者有时在一些危险的工作中可能会受伤,生命安全并不能得到完全的保证,但相关法律也在尽力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一旦在工作中受了伤,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这需要做工伤认定,那么去劳动局做工伤认定要哪些材料?让我们为您解答一下吧。 一、办理机构 1、因工负伤的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


·在现实的生活当中很多的企业为了企业的利益而榨取劳动者的利益
      在现实的生活当中很多的企业为了企业的利益而榨取劳动者的利益,其中很多的企业的做法是雇佣童工。童工一般都是指在16岁以下的人,雇佣童工是违法的行为,如果雇佣童工不给开工资的话更是违反了劳动法,对于雇佣童工不开工资的办法我们是可以去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进行举报,并且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必...


·民法典与劳动合同法的联系是什么?
      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录用员工后,双方要签署一份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法就是调整劳动双方关系的主要法律文件。我国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典》中也有大量的条款涉及到劳动合同。那么,民法典与劳动合同法的联系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1、法人的登记事项变更及合并分立...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哪些规定?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哪些规定?一项工程会包括许多小的分项工程,工程的验收是否合格实际上是由这些分项工程质量验收是否合格决定的。每一项分项工程的验收标准都是不同的,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相关的规定,下面我们就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相关的知识吧。 一、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哪些规定? ...


·工伤重伤鉴定标准的法律规定
      在工伤鉴定中,出现伤残情形比较严重的就可能被认定为重伤。对于工伤重伤的鉴定标准,法律有明确的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标准才能属于工伤重伤。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工伤重伤的内容。 工伤重伤鉴定标准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


·劳动合同无违约金可以进行主张吗?
      劳动合同无违约金可以进行主张吗?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约金适用情形的,即使没有约定,也可以主张的。违约金条款的适用情形: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违约金条款只适用于两者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


首 页 | 律师简介 | 服务领域 | 法律顾问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1999-2022 泰州律师网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168563608 18036231135
18036231135
点击这里给泰州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