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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诈骗罪没钱还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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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在我国诈骗罪没钱还怎么办?
  
  在承担刑事责任之后,还应该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刑事责任并不能代替民事责任。一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都是这样的。除非原告主动不要了,否则债务仍然存在的。所以,诈骗罪判刑后是需要还钱的。
  
  但刑法规定中并没有要求还款。根据《刑法》第266条的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犯本罪的,根据诈骗数额的大小,除了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主刑外,同时应当并处罚金或没收个人财产等附加刑,没有判令偿还被害人经济损失的内容。
  
  还款的情况只是在判决前作为酌定从轻处罚的依据,在判决后可能作为有悔罪表现的依据,与其他情节相结合,对是否减刑产生影响。
  
  简单说,如果判决都已经下了,不还款也没什么不利后果,最多就是减不了刑而已,绝对不会在判决的基础上加重刑罚。
  
  如果判决还没下,不还款会使法官量刑偏重,多个一年两年都有可能(当然是在法律允许的量刑幅度内)。
  
  二、诈骗罪是怎么量刑的?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六个月,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升格为有期徒刑;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4万元的,为有期徒刑三年,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诈骗20万元的,为有期徒刑十年,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我们在上文当中为您进行了详细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其实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诈骗分子在被量刑以后,其实也是应当对当事人的金额进行偿还的。不过如果偿还不了的话,在量刑上是比较严重的,会根据诈骗的具体金额进行相应的量刑。对于当事人来说,很有可能被骗取的金额是无法追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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